手机细览 【山西法制报】“有‘残缺’更要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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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有‘残缺’更要向阳而生”
时间:2021-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这就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的现实状况。

  2018年2月,最高检、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实现对接,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2019年4月,太原市入选首批试点地区。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探索,已经圆满完成试点评估验收。

  今年11月,最高检、团中央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我省太原、临汾两市成功入选。

  偌大的服装厂房,格子玻璃、水泥地面老旧但却收纳有序。嗡嗡作响的机器声中,几十名工人在低头摆弄着缝纫机。

  移步车间,亲身感受流水线作业的工序,令人不禁心生“安静”。

  白色的鸭舌帽,浅蓝色的口罩,眼前的大伟(化名)腰板挺直、认真专注,看他一丝不苟忙着手里的活,让人很难将他与一个罪错未成年人联想在一起。

  从游手好闲的“小偷”到踏实劳作的“劳动者”,如今的大伟,已完全融入新的工作环境。在他心里,“希望”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状态不错,会越来越好!”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张艳远远看着、嘴里念叨着:“大伟需要拉一把,人生有残缺,更应该向阳而生。”

  12月23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全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在太原市检察院召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是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托专业的社会组织、司法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观护帮教等工作,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建秋说。

  建立复合型帮教体系,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开辟通道;借助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开展多元化救助:建章立制,为全省推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提供经验范本……

  一项项措施就像肥沃的土壤、酣畅的雨露、温暖的阳光,令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重拾信心、开启新希望。

土壤——建立复合型帮教体系

  走在有着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厂区,处处勃勃生机。

  太原白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白鸽服装厂”)主动扛起社会责任,设立帮教观护基地,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重启人生”的肥沃土壤。

  17岁的大伟从小家境殷实,错误的观念让他总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当作为“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时,大伟才幡然醒悟。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在这里,专门有师傅手把手教他学技能,和大家共同诵读《大学》《中庸》《文化自信与民族复兴》,写心得体会,说成长感悟。

  今年11月,太原市检察院与太原市工商联联合签订《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的框架协议》,选取5个合适的企业,建立第一批企业型观护帮教基地,由帮教企业提供食宿、缴纳人身保险并支付相应生活补助,安排专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价值观重塑、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矫治活动。

  “除了企业帮教基地,我们还在看守所、未管所设立帮教基地。”太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俊琳告诉记者,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了在押未成年人帮教基地,通过制作成长手册、定期谈心谈话、定期开展集体帮教活动等,全面了解羁押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学习、生活情况,实现帮教全覆盖。

  同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辍学、急需学习谋生技能的情况,太原市检察院在太原技师学院建立了技校型特色观护基地。目前,已委托该技师学院帮教矫治涉罪未成年人3人。与太原慈善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将辍学且家庭条件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送至该校,开启新的学习和生活。

  “教育、感化、挽救,立足检察职能,建立复合型帮教体系,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开辟通道,要穷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这些孩子。”李俊琳和未检检察官们践行初心、说到做到。

雨露——社会力量介入司法保护

  在实际中,罪错未成年人往往“孤立无援”。如何让犯错的孩子们有“安全感”?

  检察机关探索借助专业的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专业化。

  临汾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这一中心,依托临汾华夏社工服务中心、临汾双宏心理咨询有限公司、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4个阵地全面深入开展工作。

  在临汾建立起“社工+专员+咨询师+志愿者”的多元化服务团队,充分发挥维权专员的引领作用,嵌入社工的专业优势,融合心理咨询师的力量,链接社会志愿者资源,做到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各项服务的全面性、专业性和个性化,努力实现“1+1+1+1>4”的叠加效应。

  “在我帮助过的孩子里,所有孩子的家庭都是有问题的,不仅孩子需要帮助,他的原生家庭同样需要。”临汾华夏社工服务中心鲍万平感慨道。

  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人司法领域,运用专业调适未成年人与家庭、社会、环境的不良关系,整合筹措资源、挖掘未成年人自身潜能,寻找发展资源、摆脱不良环境,实现助人自助的服务宗旨是当下司法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发展的必然趋势。

  与此同时,太原市检察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观护帮教、未成年人被害人救助等未检社会工作交由山西爱邦青少年社会关护服务中心、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知会父母”3家机构承担。

  太原市检察院与3家机构分别签署《保密协议》,责任到人。对服务中获悉的涉案未成年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封存相关工作材料,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阳光——示范引领创新实践路径

  “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特定因素,实际上会存在缺乏社工参与司法活动,服务质量和效果无法准确评估,社会调查报告难以满足办案要求等问题。”太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张小红说道。

  针对问题,太原市检察院通过明确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规范法律文书使用,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规范化。

  “首先,我们最该明确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张小红告诉记者,太原市检察院会同晋源区检察院制定了《太原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指引(试行稿)》(简称《服务指引》),明确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的原则、类型、内容,明确角色划分、服务流程和监督督导、质量评估、服务改进等服务质量控制要求,提升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规范法律文书使用也不容忽视。太原市检察院根据服务类型和内容的不同,统一明确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矫治等法律文书的使用,通过规范文书制作,增强司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省将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为基础,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目标,共同推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推进会上发言道。

  省检察院和团省委将以“试点引路,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国示范单位和全省试点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全省未成年人事务专业社工队伍和机构的建设,创新实践路径与服务模式,打造服务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山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面发展。(记者:李青 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