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文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文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文才利用担任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结算、干部录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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