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中市和顺县原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孙永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永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永胜利用担任原大同县县长、和顺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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