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杨巨才(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巨才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编:03002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