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找准职责定位 努力为综改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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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职责定位 努力为综改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时间:2020-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月16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一行深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综改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晋中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黎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尹教礼,榆次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强社、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王宁照等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深入山西海玉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实地查看了生产、包装、仓储、物流等作业线,详细了解了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等情况。认真听取了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发展情况的介绍,与山西海玉园食品公司、经纬智能纺织机械公司、山西苏宁物流公司、山西德元堂药业公司、天美杉杉奥特莱斯公司等五家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面对面问计问需,实打实献计献策,并为企业送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等法律书籍。

  崔国红表示

  综改示范区作为山西转型发展的“领头雁”,事业发展态势强劲,深化改革动真碰硬,营商环境优质高效,下一步检察机关要从六个方面更好地服务保障综改示范区建设发展。

  一是找准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全力服务综改示范区建设发展。检察机关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讲政治,顾大局,努力为综改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二是坚持平等保护理念,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平等保护理念,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统一执法尺度和执法标准,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关于加强产权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增强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和创业信心,促进示范区各类企业共生共赢。

  三是准确把握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适度容错机制。要以发展的眼光依法研判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失误,妥善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强调“宽、缓”理念,准确把握依法惩治犯罪和全力支持发展的辩证关系,审慎处理涉企案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

  四是坚决惩治影响综改区发展的各类犯罪,营造安全稳定、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和利用互联网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强迫交易,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涉及示范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不当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加强对涉及示范区的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稳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是延伸检察职能,助推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加强风险研判预测,针对性做好法治宣传,提供深度性综合性法律服务,利用检察建议,提出堵漏建制的意见,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安心投资、专心创业筑牢“防火墙”。强化服务保障理念,加快推进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对促进示范区建设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