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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三号检察建议”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时间:2020-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8日,省检察院召开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主持会议。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介绍了开展处置、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与会人员针对当前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等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三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

  

  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提出工作意见。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三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立足各自职能,加大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特别是复杂、敏感的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共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强化案件办理,有效震慑犯罪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有效震慑犯罪,保障金融安全。对重大敏感复杂的金融犯罪案件及时挂牌督办,提升办案质量和打击效果。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风险预测,及时处置风险,完善案件移送,强化工作实效。

  

  强化交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要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专业咨询辅助等长效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跨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强化业务合作效果。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联合业务培训工作,交流金融执法司法经验,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凝聚执法司法共识,构建执法司法共同体,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强化预防宣传,提升教育效果  

  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措施,创新预防金融犯罪方式方法,将传统模式与新型方式相结合,开展联合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预防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及时编发具有风险警示教育作用的案例,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防金融违法犯罪知识,强化以案释法。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制作、推送“三微”作品,积极开展预防金融违法犯罪宣传作品评选比赛和优秀作品集中展播活动,以更加直观的、更加接地气的传播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御高额诱惑的能力,深化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