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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迷途少年回“家”
时间:2021-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8日,一辆满载着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西峪地区检察院、晋源区检察院捐赠的帮教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的警车开往阳泉市,在三级检察院的共同推动下,小刚(化名)终于回到了18年前的出生地,开启崭新的生活。

  小刚出生于阳泉固庄煤矿,因其母亲自幼未上户口,在他出生后也未办理出生证。11岁时,父亲去世,小刚随母亲生活,因忍受不了继父的虐待,离家出走,以网吧为家。期间,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在达刑事责任年龄后,又因盗窃被判处刑罚,进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2020年9月,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在与山西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的工作座谈中,未管所反映:小刚刑满释放一周多了,因没有户籍、没有身份信息,无法步入社会,希望检察机关予以协助解决。

  没有户口,就拿不到身份证,就没办法找工作。刑满释放后,小刚很可能陷入重新犯罪的境地。为彻底解决小刚的后顾之忧,省检察院立即联系太原市院、晋源区院为小刚解决落户问题。经多方联系,最终确认了小刚可能落户的地址——其出生地阳泉固庄煤矿。阳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与固庄煤矿派出所及阳泉市公安局进行多次沟通,联系当地民政、妇联、团委及住建部门的领导共同研究,商讨为小刚提供社会关爱、帮教、廉租房、工作机会等事宜,为小刚落户创造条件。

  在各地市、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月28日,小刚郑重地在阳泉固庄煤矿派出所户籍登记系统里录入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和指纹。从民警的手里接过居民临时身份证时,他流下了激动的泪水,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认真地记着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了解到小刚的事情后,立即决定以个人名义,对小刚进行经济救助,并在小刚出所前开展教育谈心工作,努力为小刚顺利回归社会提供物质保障与精神支持。在“一对一”的帮教谈心过程中,王文娅劝导,“你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在今后的生活中,当你再次遇到困境,希望你能想起我们,不要重走犯罪的道路。”

  “您放心,您说的话我记住了。从小到大我第一次拥有被人重视的感觉,正是因为你们不嫌弃我、不放弃我、也不抛弃我。我不能让你们失望。”说罢,小刚深深地鞠了一躬。

  小刚在童年时期,便失去了家庭的温暖,流落街头,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着许多迷茫和歧路。如今,接受帮教后的小刚变了,说道:“因为我没户口、没人接、没人管,在社会上曾经感受到的全是冰冷的世情,是你们给了我物质生活上的照顾、心理精神上的鼓励,是你们一次次帮我联系户口的事情,但此时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爱心,能让荒漠长出绿洲;爱心,能给困境中的人以坚强的力量。“给予未成年人关爱,是检察干警和司法干警共同的责任,我们要处理好管教和正常回归社会的关系,做好未成年人管教的‘后半篇’文章。”王文娅说,“希望通过小刚的事情,把教育做得更深更实,让所有的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都能够拥有一个健康的心态,怀着一颗对社会感恩的心,重新踏上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