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会。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就进一步深化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
深刻领悟“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政治考量。要发挥表率作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深刻领悟“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政治考量,夯实做好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
认真探究“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制定依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对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实践运用,是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明确要求,要在精准把握政策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深入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质要求。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又要保持严厉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依法落实政策。要准确把握政策适用范围、情形及期限,严格认定“自查”和“被查”情形,用足用好“自查从宽”政策,依纪依法落实“被查从严政策”。
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重要机遇。要充分理解政策给予的机遇和时机,切实把握好“窗口期”,坚持实事求是,既坚定不移惩治系统腐败、有案必查,又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更不能搞运动式、“一刀切”。要放弃侥幸心理,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争取宽大处理。
会后,集中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第三轮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答题闭卷考试,进一步检验和巩固学习教育的成效,提高全体干警对教育整顿的认识,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考促学、以学促行,推动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