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真总结了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指出——
夺取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心中有党、闻令而动。
夺取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黑涉恶能力,自觉做到法治引领、法治固本。
夺取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全省广大检察干警的英勇斗争,拼搏奉献。必须继续发扬“三牛”精神,持续保持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自觉当好乐于苦干的老黄牛、甘于奉献的孺子牛、勇于创新的拓荒牛,推动山西检察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常态化开展内涵要义,实现行稳致远——
牢牢把握常态化开展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将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坚持以案促治,继续用好检察建议机制、深化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牢牢把握常态化开展的使命职责。严格落实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地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要求,严格履行审查把关责任,把同步介入作为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规定动作,切实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持续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牢牢把握常态化开展的实现路径。建立健全常态化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平战结合,完善人员调配使用机制。建立健全一体化攻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建立健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机制,始终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主攻方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奖惩机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破解。
会议强调,要紧紧抓住队伍自身建设,实现保障有力——
责任要再强化。全省各级院检察长要坚决扛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直接责任,主动担当扛责。各级院分管领导要依法履职尽责,靠前指挥,各级院扫黑办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各办案团队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持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
督导督办压责。结合案件办理实际,采取专案督导、特派督导、日常督导的方式,对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法律监督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实现一级抓一级,定期督落实。
能力要再提升。提升政治能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鉴别力,强化政治执行力。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学用相长。着力强化组织培训,建立案例学习制度,促进一线办案人员的司法办案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
作风要再转变。精神上要勇进取,履职上要敢担当,敢于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标准上要攀高线,努力实现定性零改变、案件零滞压、出庭零障碍的目标。
纪律要再严明。政治上要忠诚,自觉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上要尽责,把对党的忠诚转化为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行为上要廉洁,强化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的有机衔接,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