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率调研组到山西调研审查逮捕工作。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文辉参加调研。

调研组在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情况及审查逮捕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新时期社会危险性实质化审查、捕诉适用标准等问题,与太原、忻州、晋中、运城市检察院和部分基层院检察长、检察官代表座谈交流。

苗生明指出,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案,切实履行审查逮捕职能,深化侦监协作配合,持续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和全流程诉讼监督,审查逮捕质效持续提升,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苗生明强调,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要全面研判审查逮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带来的新挑战,牢牢把握审查逮捕职能法律监督和司法审查双重属性,找准其功能定位。要做好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与补充侦查工作。要坚持以“三个善于”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审查逮捕法定条件,严格依法履职。要树立系统思维,全流程、全方位构建刑事强制措施制约监督制度机制体系,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要学好用好《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把两个质效标准作为检察官办案基本指引、案件评查基本依据、司法追责问效基本业务标准,真正把高质效办案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

熊文辉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深化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建设,狠抓制度落地应用。统筹用好最高检两个质效标准,强化捕诉标准衔接统一,充分发挥质效标准作为办案指引、评查标尺、追责问效的作用,推动审查逮捕工作由“经验主导”向“标准引领”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调研组还赴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实地调研,现场听取了2件优秀案例讲述,并就证据审查、政策把握、类案办理难点与一线检察官开展现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