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在山西调研基层院建设、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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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在山西调研基层院建设、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26-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日至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率调研组在山西检察机关调研基层院建设、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文辉参加有关活动。


9月4日,最高检调研组在省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


9月2日,最高检调研组在基层联系点古交市检察院实地了解相关情况


9月4日,最高检调研组在太原明德专门学校实地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


调研组先后在最高检基层联系点古交市检察院实地了解办公场所改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及运营情况,在汾阳市检察院听取办理知识产权及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到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静芳工作室”、太原明德专门学校等场所,实地了解未检案件办理、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等工作情况,并分别在古交市检察院、吕梁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与省、市、县三级检察干警进行座谈交流。

史卫忠对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基层院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创新做法、取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强调基层联系点要全面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争做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先锋。要结合实际探索队伍专业化建设路径,注重年轻干警的培养和使用,争做基层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先锋。各项检察业务要与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推动地方治理,争做业务提质增效的先锋。

史卫忠指出,要抓住机遇,增强民事检察工作信心。党中央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很多工作部署都涉及民事检察工作,人民群众对民事司法公正充满更高期待,民事检察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一环,欣逢最好发展时期,近年来民事检察积累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做优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要正视问题,找准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的方向。清醒认识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中履职不够、监督不力、法律政策供给不足、业务不专等短板弱项,找准履职重点和发力方向,以更强担当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要齐心协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民事检察监督的功能定位,妥善处理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调查核实与“不告不理”的关系,厘清民事检察与民事审判的职能边界。健全一体履职机制,省级院聚焦生效裁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市级院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基层院突出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各级院要各有侧重、一体协同,强化跟进监督、接续监督,形成监督闭环。做强主责主业,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核心,统筹推进其他民事检察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强化法检协同联动,推动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史卫忠强调,要结合落实检察机关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周年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未成年检察人工作。要把握新形势,主动适用未检工作对象呈现的新变化,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改进办案思路、优化工作方式,切实提高未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贴合人民群众对未检工作的新期待,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要立足新格局,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职能定位,坚持“监督不替代”,把握好尺度、恪守好边界、选择好方式,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协同共治。要展现新担当,切实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正确把握惩治与保护的辩证关系,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