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临汾市院:司法救助传递检察为民情怀
新闻发布会
临汾市院:司法救助传递检察为民情怀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4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司法救助传递检察为民情怀”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临汾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相关情况,发布7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山西法制报、黄河新闻网、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临汾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并特邀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市委政法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残联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发布会。

  近年来,临汾市两级检察机关秉承“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部署,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为444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救助金额累计321万元,其中贫困户59人,未成年31人,残疾人12人,退伍军人9人,特别是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1件188人,同比分别增长162%和86%,救助人数居全省第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与临汾市扶贫办联合下发精准扶贫工作通知,加强双方信息、资金、跟踪服务对接,对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因案返贫的困难户采取优先办理和救助资金优先倾斜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二是转变救助理念,助推工作发展。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由“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由“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以救急解困为目标,持续发挥救助效应。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与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系,通过医疗救助、产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多渠道救助。

  四是拓宽参与渠道,助推矛盾化解。持续规范有序地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下一步,临汾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本着“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的救助理念,全面参与社会治理,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好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做到司法救助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佳化,同时,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传递检察温情和正能量,为法治山西、法治临汾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临汾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1、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梅司法救助案

  2、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常某英等司法救助案

  3、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阳司法救助案

  4、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原某江司法救助案

  5、安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邵某茹等司法救助案

  6、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赵某红等司法救助案

  7、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燕某梅等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