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省检察院召开“全面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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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全面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通报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通报了7件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发布会指出: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入落实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从服务保障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的高度,主动置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大势,充分发挥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在护航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高点站位全面部署

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护航者”


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山西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举措》,部署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明确22项重点任务,制定36项工作举措,统筹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合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涉企案件管机制,加强院领导对涉企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提高检察办案质效,规范检察办案行为。部署开展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清理、涉企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检察专项行动等10个专项行动,确保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稳定

坚持立足主业严惩犯罪

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守卫者”


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各类犯罪。针对重点案件采取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引导取证、邀请应急管理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措施,夯实案件证据基础,确保有力打击犯罪。积极参与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共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案件61件102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等7个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等6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着力推动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助力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66件229人,起诉235件509人。对房地产领域、农村中小银行有关风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与行政机关深入研判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侵犯企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诉源治理,以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涉税、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犯罪,不断强化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着力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5件1059人,起诉1143件1971人,起诉企业“内鬼式”职务犯罪99件132人。

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好的“保障者”


加强涉企案件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切实监督纠正涉企案件有案不立、违法立案、指定管辖不当和久侦不决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今年以来,依法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51件。

加强涉企案件民事检察监督。积极开展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涉民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案件,对涉企民事监督案件依法受理、优先办理,优化办案流程。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97件,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62件。深化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和错列失信被执行人监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推动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

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重点开展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坚持“一案四审”,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跟踪督促。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行政监督案件147件,提出检察建议86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49件。

加强涉企案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部署开展“深入推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紧盯汾河水污染治理、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公开发布8件典型案例,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中依法取水、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意识。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统筹兼顾公益保护和企业发展,灵活采取公开听证、磋商、联席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24件。

常态化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全面落实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的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印发加快推进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通知,不断健全常态化“挂案”预防和清理长效机制。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清理工作组,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大会商力度,对进展较慢的县区院进行通报约谈,对持续时间长的“挂案”明确由市县两级院分管院领导包案,层层压实专项清理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清理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涉企“挂案”265件。

加强涉企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检察监督。今年7月至9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涉民企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对被害人、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以及其他与民营企业相关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保障涉案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创新研发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核查案件648件,提出纠正意见33件。


坚持守正创新多元保护

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开拓者”


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重大改革工作。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实质有效的合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以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建立“检察主导、各方参与、客观中立、强化监督”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邀请省法院、省证监局等14家单位加入。2022年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16件,已督165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回经营发展正轨。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改革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遴选34名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业务骨干组成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库,以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效能。实质化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一体推进知识产权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公共利益保护,减少权利人诉累,节约诉讼资源。围绕山西十大省级重点“专业镇”建设,成立了10个省级和6个市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出台细化检察保护措施,为“专业镇”企业提供专属定制服务。助力培塑优质品牌,强化“沁州黄小米”等地理标志公益保护工作,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擦亮品牌形象,对全省5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挂牌督办。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8件。
创新优化刑罚执行监督环节服务措施。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山西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简化申请审批程序,优化管理监督办法,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请假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绿色通道”,实现了刑罚执行监督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双赢”。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涉企对象跨市县外出经营936人次。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涉企案件和解机制,在依法履职中多维度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维护社会和谐。阳泉市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优化涉企案件和解机制,以党建“红枫叶”品牌为抓手,在办理山西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阳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积极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在释法说理、和解息诉上狠下功夫,促成和解,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
高质效开展常态化送法入企活动。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持续深化与工商联及民营企业家代表的联系,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以案释法、送法入企,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防控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全省三级院院领导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1800余人次。

本次通报的7个案例具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