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全省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省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省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对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的收集汇总工作。协助省级财政部门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办案、装备经费进行分配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