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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数据公开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对照全省检察工作矩阵抓工作,努力推动山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开展。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1.审查逮捕。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111件4453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465件3448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共1095人。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8604件11790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5978件8200人。决定不起诉184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6771件868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7.7%。决定起诉7053人,不起诉1526人。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8667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99.8%。

  提出量刑建议519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986人,占提出数的96.1%。法院采纳量刑建议5006人,占提出数的96.4%。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72件,同期公安机关立案(撤案)407件,占立案(撤案)监督数的86.2%。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7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20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791件次,已纠正674件次,纠正率85.2%。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28件,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36件,占法院审结数的60.3%。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42件次,已纠正134件次,纠正率94.4%。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1至3月,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88人,已纠正83人,占同期提出纠正数的94.3%。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非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纠正290件,已纠正288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9.31%。核查纠正脱管36人、漏管24人,监督收监执行14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9件,采纳135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

  二、民事检察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485件,提出抗诉18件,法院同期审结21件,再审改变20件,占审结数的95.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法院同期采纳17件,占同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89.5%。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59件,结案146件,提出检察建议136件,占审结数的93.2%。法院同期采纳104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6.5%。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96件,审结174件,提出检察建议154件,占审结数的88.5%。法院同期采纳11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6.6%。

  (四)民事支持起诉。受理1568件,支持起诉1379件,占审结数的98.6%。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68件,占48.4%。

  三、行政检察

  (一)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130件,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判1件。

  (二)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8件,结案18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占审结数的83.3%。法院采纳1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0%。

  (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48件,同期审结5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49件,占审结数的96.1%。法院采纳4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5.7%。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受理和立案。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2460件,其中民事91件,行政2369件。立案2363件,占受理总数的96.1%,其中民事立案82件,行政立案2281件。

  (二)诉前程序。诉前程序108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72件,占6.6%;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16件,占93.4%。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881件。

  (三)提起诉讼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3件,占立案数的1.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2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88.1%。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9件,判决支持29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受理。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 指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1件241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43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3件40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40人。

  (二)逮捕和起诉。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件157人,其中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9人。审结时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8件25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90人。

  (三)不捕和不诉。不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7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73人。审结时不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1人。

  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6人,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28.8%,同比增加15.47个百分点。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5人。

  (四)未检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主动开展社会调查623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566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1018次,法治巡讲74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3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311件,其中首次信访1308件。受理首次控告64件,受理首次申诉1047件。

  (二)刑事赔偿情况。受理刑事赔偿申请5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4件。

  (三)司法救助情况。受理司法救助299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98件,实际救助人数256人。对贫困户、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等其他当事人共开展救助66人。

  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4件38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9件136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14件38人,共决定起诉黑恶犯罪24件73人。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判决5件16人,有罪判决16人,占一审生效判决总数的100%。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和列席审委会情况

  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244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858件,占16.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386件,占83.7%。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2987件,占56.9%;民事、行政检察类451件,占8.6%;公益诉讼检察类1548件,占29.5%;控告申诉检察类258件,占4.9%。

  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4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