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月21日)
工作报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月21日)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闻令而动,迅速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和检察业务指导小组,每周1调度,召开专题会议20次,推动省委重大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疫情防控,及时出台涉疫办案规范,严惩涉疫违法犯罪,批捕95人,起诉171人;严把法律政策关,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21人,不诉19人。利用检察“三远一网”助力各级司法机关远程办案、保障律师会见1.9万余次。始终坚持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开展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检察活动,三级院检察长带队深入177家企业问计问需,4500余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村镇联防联控,化解风险矛盾200余起。

  

  一、深刻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特点,咬定为期三年目标不放松,攻坚克难,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扛牢政治责任,攻克“硬骨头”“坚堡垒”。聚焦“清到底、清干净”目标要求,部署百日攻坚行动,三级院检察长亲自挂帅,出庭指导公诉,圆满完成涉黑恶案件审查批捕起诉任务。三年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7798人,起诉10507人,黑恶案件起诉率达97.6%。高质量办结陈鸿志、李增虎等7件中央督办案件。

  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不放过、不凑数”。越是收官之际,越要依法精准。三年来,审查改变侦查机关黑恶案件定性303件。始终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年来,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273条。

  推动长效常治,努力提升“三个效果”。坚持边打边建边促,向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856件,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注重保护涉黑企业无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在办理李增虎团伙涉黑案时,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接管涉案企业,稳住8000余人的就业。

  

  二、坚持把“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作为检察工作新航标,出台“检察30条”,为转型发展蹚新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三零”创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积极落实省委“三零”创建决策部署,围绕“零案件”目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刑事犯罪18470人,起诉34211人;围绕“零事故”目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第一时间介入襄汾坍塌事故案、台骀山景区火灾事故案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监督引导取证,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围绕“零上访”目标,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院领导带头接访,一体推进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机制,办理群众信访21191件,息诉989件。

  坚持平等保护,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24人。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办理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84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企业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依法不捕涉罪企业家和骨干60人,不诉156人,变更强制措施19人。积极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专项检察监督”,清理“挂案”34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坚持以法治之盾葆育创新激情,建立知识产权一体化检察办案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组织,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25人。省检察院多维度编织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做法被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推介。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795人。认真贯彻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精神,探索办理赡养类公益诉讼案件,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办理司法救助865件,发放救助金1083.5万元。起诉扶贫领域“蝇贪”“鼠窃”32人,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资金快速返还机制。全面融入“两山七河一流域”和“五大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05人,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壤、水域3971亩。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632人,退回补充调查36人,起诉595人,不诉3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6人。

  

  三、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使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保障民生福祉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879件,立案7396件,同比上升56.5%。围绕重点领域,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01件,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9件。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坚持“四个最严”,挂牌督办食药领域重点案件17件。聚焦“脚底下的安全”,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出台规范性管理文件,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308个。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认真办理涉及劳资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支持起诉1556件。开展专项检察行动,共为132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268万余元。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九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协作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3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98人。1595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入校普法3804场次,在13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检护幼苗·法助脱贫”活动。长治“四季花”、太原“静芳工作室”等未检品牌广受好评。

  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公开听证457场次。三级院同步邀请各界代表1560名,以视频直播方式观摩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反响热烈。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率达80%以上,7910名轻罪嫌疑人被免于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

  

  四、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大力践行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保障人权。推深做实派驻公安检察室建设。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96件、撤案369件,纠正漏捕漏诉1202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888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414件。开展巡回检察,纠正监管场所不规范问题383个,纠正不当“减假暂”386人。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积极维护合法权益。试点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762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18件。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工作机制,坚决惩治“假官司”,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4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移送违法线索7件。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09件、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14件,提出检察建议256件,法院采纳率达98.5%。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化解争议271件。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定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思践悟、三个融入”常态化。抓实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完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5个清单,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抓实机关党建。省检察院荣获2018-2019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并被确定为第三批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抓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积极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和“六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会商机制,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8人。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主动向省政协和省工商联通报工作。完善联系工作方法,邀请参与检务活动659场次,省检察院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7件。及时核查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聚焦社会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21场次,发布典型案例97件,公开法律文书2434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2293条。“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阅读量达4000多万次。

  持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修订检察官办案“三个清单”,规范院领导带头办案,开展以“评差”为重点的法律文书质量评查,构建质量效率效果并重的检察业绩考评体系,深化“案-件比”质效评价体系建设,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7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狠抓高素质队伍建设。常态化与行政机关开展干部挂职锻炼,提升新领域办案能力。深化业务培训年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用足用好“检答网”,深化案例学习指导。制定实施基层院建设规划纲要,7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不足:一是对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还需提高;二是民事、行政检察仍然比较薄弱,法律监督刚性有待增强;三是队伍能力素质跟不上、不适应,办案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和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化落实检察工作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努力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聚焦“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全力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检察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搭建重点项目跟踪保障服务平台。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快派驻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建设步伐,为先行先试量身打造检察服务。

  第二,聚焦“三零”创建,大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全省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更和谐。

  第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助力“法治山西”建设。深化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建设,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有效防止违法“减假暂”。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办理一批有引领价值的案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第四,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清理,着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全面推开赡养类公益诉讼,推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落实。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第五,聚焦“四化”目标,努力建设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以巡视整改为抓手,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基层为重点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全面提升专业能力水平。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抓实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构建司法办案全流程制约监督平台,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各项决策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精神,努力在三晋大地上书写新的检察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