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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职责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治部
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检察)
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
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
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
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
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
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
第十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
驻省看守所检察室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办公室
对外合作联络处
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司法警察总队
检察技术处
计划财务装备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院属事业单位
检察技术鉴定研究中心
检察官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