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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2015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5-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

  2015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系统主要受理太原铁路公安局系统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管辖范围:一是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是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内铁路控股、参股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三是太原铁路局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公司发生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四是铁路主辅分离前或分离过程中,原属太原铁路局管辖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五是对以上范围以外严重危害太原铁路局国有资产安全的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省院指定管辖。六是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

  二、单位构成及机关机构设置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系统共两级四院,下设三个基层院,分别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监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案件管理中心。政治部下设人事处、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为副处级建制。两级四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85名,实有政法干部165名,工勤编制18名,实有工勤9名。

  三、2015年预算收支表

 

 

  四、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四个机关的预算。2015年部门预算严格执行省级部门预算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年度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了部门预算。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2015年收入预算合计2417.16万元,财政拨款资金为2417.16万元,为省级财政经省人大批准后当年下达给太原铁检系统的财政资金,2015年支出预算合计2417.16万元,为公共安全(检察)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08.33万元(比2014年增长141.6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3年新录用16名公务员工资纳入预算及部分人员级别调整使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08.83万元,全部用于太原铁检系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检察业务支出。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