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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3-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

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最高检政治部初审同意,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一等功”拟推荐对象

1.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近年来,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3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成功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构建侦查活动全流程监督模型,该模型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山西省大数据模型竞赛一等奖并在全省推广运用。

2.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近年来,“多点开花”培育典型案例,共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5个,其中办理的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案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五个引领”助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打造“一创四化”党建品牌,工作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典型案例”。

3.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先后获得第一届“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山西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2019年以来开展送法进企业68次,办理涉民企案187件。1件案例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全省依法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1件行政争议案入选“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创新开展“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工作模式,近年来支持起诉工作业务数据居全省前三。

4.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被评为“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近年来,高质效办结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构建的“交通肇事类案监督”模型被评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率先在全省开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发布5个典型案例。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培养工作,共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100名。

二、“个人一等功”拟推荐对象

1.韩伟民,大同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大同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被大同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办理的1件虚假诉讼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参与办理的最高检督办案件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2.潘永平,女,朔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山西省劳动模范”。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8件案件入选山西省典型案例。办理和指导办理的整治“无人宾馆”安全案等开创了公益诉讼治理新领域。

3.崔茜,女,晋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2022年度晋城市民生服务先进个人”。办理的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4.田瑶,女,阳泉市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从检十余年先后成功办理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865652

电子邮箱:sxjczzbxcc@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政编码:030021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