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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驱散心头的阴霾——阳泉市检察院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侧记
时间:2014-06-03  作者:赵晓燕  新闻来源:山西法制报  【字号: | |

  “孩子,你一定要坚强,虽然妈妈不在了,但你身边还有那么多人在关心你,疼爱你。相信今年9月你一定能重返课堂,完成自己的学业。”5月15日,阳泉南煤医院的心理医生边芳紧紧握住刑事受害人小玲(化名)的手,希望通过自己的心理治疗,帮小玲早日走出梦魇,重回学校。这是阳泉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扶的又一起案例。

  去年5月,阳泉市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下简称未检处),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预防帮教等职责于一身,开创捕、诉、监、防“四位一体”的办案模式。该处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这样的理念:“无论是涉罪未成年人,还是未成年受害人,都需要我们的关心和帮助。挽救一个孩子,就等于拯救一个家庭。”

  迷途少年重新扬帆

  近日,当未检处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小明(化名)进行回访时,小明的妈妈告知检察官,小明已赴河北一家职业学校学习。“孩子出事后,我们一直担心他会被贴上‘罪犯’的标签,今后难以自寻生活出路,是你们救了我儿子,谢谢你们!”小明妈妈感激地说。

  小明曾是阳泉某中学的学生,上学期间经常受社会青年的威胁,一次口角中,小明用水果刀刺向威胁他的人。案件移送检察院未检处后,检察官综合审查后认为,小明的行为虽已涉嫌犯罪,但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系未成年人,能主动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遂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间,小明洗心革面、努力学习,顺利通过考察期。最终,检察机关正式宣布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并封存其犯罪记录。

  “我们在办案时的一个小决定,就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除了要有正义感外,还需要一颗爱心。”检察官如是说。

  受伤少女重绽笑容

  小玲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血色清晨。

  去年9月2日7时,与小玲爸爸有积怨的同事挥刀砍向小玲的妈妈,小玲上前阻止,也遭到了砍杀。尽管凶手已被绳之以法,但伤愈后小玲却无法走出噩梦。她不敢独自呆在家里,也不敢独自走出家门与陌生人打交道。

  得知小玲的情况后,今年4月15日,小玲在未检处检察官的陪同下,走进心理医生连芳的工作室。面对医生亲人般的关心,小玲打开心扉,哭诉着悲惨的遭遇和内心的恐惧。医生紧握住小玲的手,不断地安抚她,鼓励她。

  5月15日,未检处的检察官再次带着小玲来接受心理治疗。在医生的帮助下,小玲露出久违的笑容:“阿姨,感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我现在轻松多了,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也要帮助别人解除痛苦。”

  心理疏导,是阳泉市检察院未检处的又一项创新。他们除了自己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外,还与社会心理医生合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进行心理治疗,用责任与爱心抚平孩子们的心灵创伤。

  关护中心定向帮教

  5月14日,在阳泉市郊区检察院内,阳泉市未成年人定向关护中心成立。由心理咨询专家、法律援助专家、社会教育专家、志愿者组成的15名“阳光关护员”接过聘书,正式上岗。

  为有效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阳泉市检察院未检处借助阳泉市郊区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这一平台,联合阳泉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与共青团阳泉市委,吸收12355阳泉青少年服务中心、志愿者组织、基层社区、企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通过与关护对象的监护人密切联络,充分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动态信息,根据其需求提供定向帮教,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

  “关护中心最大的亮点是,问需于家长,因人而异,为涉罪未成年人制定特定的关护方案,使帮教、挽救工作效果最优化。”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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