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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检察长给法官上廉政课 反腐倡廉司法机关该怎么做
时间:2014-07-16  作者:赵晓燕 郭刚  新闻来源:山西法制报  【字号: | |

  “人情不能大于法律,要掌握好‘度’,决不能滥用手中权力……”近日,吕梁市检察院检察长宁建新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为该市中院的法官们作了题为《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的专题讲座。吕梁市中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17名人民监督员、13名人民陪审员等共100余人聆听了讲座。

  宁建新开篇讲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反腐工作热点。同时,结合多年来的检察工作经验,分析了当前查办职务犯罪呈现出的新风气、新思路和新力度,并对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典型事例进行剖析。

  “法院、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必须带头守法执法,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宁建新检察长强调,司法机关必须正确对待权力,把握好原则,掌握好“度”,善用权力而不滥用权力,要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

  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当前腐败现象正在多行业、多领域蔓延,司法腐败不同程度地存在。“司法机关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说行政官员、其他人员腐败只是污染河流的问题,那么司法机关腐败则是污染水源的问题”,宁建新说,“反腐败光靠惩治是不够的,要坚持惩治预防并重、更加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教育、制度和监督三管齐下,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制度管理,加强监督制约来挽救一批干部,让他们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讲座结束后,吕梁市中院院长史红波表示,全体法官要认真理解、学习、领会讲座精神,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廉洁做事、清白做人。要时刻树立忧患意识,改进司法作风,把人管好,把案子办好。在审判活动中要换位思考,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切实改变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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