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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5日上午,晋城市检察院召开了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出台的《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二是要求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依法规范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要坚持全面履职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依法开展国有文物等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三是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保护公益主要承担者的作用,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四是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委审判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

  《决定》从四个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规定。一是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二是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其它组织和个人,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注重协作协调,积极构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新闻媒体以及各有关单位,都要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的范围,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切实保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

  截至目前,晋城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通过办理案件,共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000余万元;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因受让方不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义务依法解除合同2份,涉及国有土地29.44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17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600余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51万元。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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