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重点新闻   |   检察动态   |   亮点聚焦   |   检察风采    |   基层联播   |   检察文化   |   检察视频   |   媒体播报   |   阅图说检
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亮点聚焦
阳泉: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并全文印发阳泉市院公益诉讼“1+5”工作机制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公益诉讼工作专刊第8期全文全刊印发了《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1+5”工作机制》,高度评价阳泉市院公益诉讼“1+5”制度体系:“当前,各地检察机关普遍重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机制建设,为协同推进公益保护,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和审判机关支持、行政机关配合,形成各方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将机制建设作为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抓手,形成了以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关于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辅助人参与公益诉讼活动管理办法》《阳泉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办法(试行)为配套的“1+5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覆盖面广,配套齐全,走在全国前列。现将相关文件全文刊发,供各地借鉴。”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来抓,提出“高点定位,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亲自办案,提出指导意见,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把好的做法提炼上升为具体工作制度,形成全面完善的公益诉讼“1+5”工作机制,阳泉市委关建勋书记、市长雷健坤、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崔国红副检察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一是带头办案,指导工作。王廉允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检委会,讨论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实地查看植被修复和污水处理情况,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全市两级院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发出检察建议进行审批,掌握办案情况,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二是主动沟通,协调关系。主动向市委汇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工作情况,争取市委、政府支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全面推进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主持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与行政机关形成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法院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形成良好检法衔接互动机制。三是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公益诉讼工作起步阶段面临诸多困难,案源少、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等。王廉允检察长提出,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工作,拓展线索来源;有效整合检力,形成全市一盘棋格局;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向科技要战斗力。全市两级院认真落实王廉允检察长要求,统一管理分配办案线索,统一督导审批办案进程,统一建设使用办案力量,统一购置调配办案装备,形成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在积极探索推进机制建设的同时,采取“系列组合拳”,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以实际办案成效体现“检察官是维护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和责任担当”。一是抓学习。全市检察机关深刻领会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张雪樵副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院杨景海检察长、阳泉市委关建勋书记和其他省市领导批示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机制。全面落实公益诉讼“15”工作机制和模式,形成检察机关外部与相关机关单位、内部上下级院及各部门之间思想认识一致、沟通渠道畅通、协作配合有力的良性运转工作机制。三是抓宣传。5月份,组织开展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阳泉发展大局”公益诉讼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资料、广播录音及现场咨询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还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及“两微一端”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工作氛围。四是抓办案。6月份开始开展“公益诉讼大会战”,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办案,行政检察部部长、副部长积极办案,员额检察官争先恐后抢办案件,用办案的实际效果支撑、推进公益诉讼整体向纵深发展。五是抓实效。聚焦全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重要领域行政怠于作为、乱作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助推阳泉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发挥满满的正能量。

  2017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阳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查处非法诊所1家、非法销售牛羊肉案件1起,取缔非法养猪场2家,整治餐饮企业37家,整治河道污染8件,整治物料场地扬尘4起,收回非法占用国有土地5.54亩,拆除非法建筑物4562.49平方米,收缴各类应收款项近218万余元,查处造价8.6亿余元、建筑面积49万余平方米非法施工住宅楼23栋,治理煤矸石场25亩。督促煤矸石山恢复治理60亩,投资180万元,修缮拦矸坝、泄洪渠,进行植被恢复,种草4万余平方米、紫穗槐4万余株、松树1000余株、杨树600棵。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助推依法行政,建设美丽阳泉发挥了积极作用。

Copyright?2010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编:03002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点击数:Web Sit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