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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院:学员“变身”教员——传导式培训进行时
时间:2019-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公益诉讼追求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事业、依法行政和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日,临汾市检察院十一楼会议室,一位年轻的“教员”正在授课。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张军检察长“学员即教员”的指示精神,以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做好传导式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汾市检察院经过认真筹划,组织开展了“学员即教员”传导式培训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参加过实体培训班的干警,培训结束后就自己培训所学内容在本单位进行接续培训,传学讲学,扩大培训覆盖面。

  此次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授课,正是临汾市院“学员即教员”传导式培训中的一课。

  市院行政检察部干警杨庚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工作及相关问题》为题分享了参训感悟和成果。市院行政检察部全体人员和各基层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人员聆听了授课。

  授课中,杨庚结合全国的一些典型案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大家交流了办案思路,强调了公益诉讼四大领域案件调查中应该注意的重点问题,同时,推荐使用的蔚蓝地图和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等软件,为大家进一步开阔了新视野,拓展了新案源。

  参与听课的干警普遍认为,“学员即教员”课堂上既有最新的政策解读,又有授课同志结合本地实际的成果转化,效果明显,有效提升了授课人和听课人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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