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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院: 哄抬物价高价出售口罩 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
时间:2020-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山西阳泉市检察院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2月1日,阳泉市检察院办案干警发现群众在网络上发布视频,反映有一家大药房违法高价出售新冠肺炎防护口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随即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形成一致意见,当即报检察长批准进行立案办理。时至中午,办案人员来不及回家就餐,在做好自身防控的情况下,3名工作人员迅速赶往15公里外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大药房实际控制人以19元或18元/个购进KN90口罩825个,以35元价格从其所属四家药店(诊所)全部售出,加价超过84%,严重违反《价格法》和省、市有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等通告精神,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人员按照检察长要求,与阳泉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磋商,共同探讨适用法律问题,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当即立案进行查处,责令四家药店(诊所)对该批口罩以销售价实施全额退款并停业整顿,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于2月8日对四家药店(诊所)作出了违法所得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28612.5元。2月10日,以上四家单位已全部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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