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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院:就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3日,运城市检察院就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五位听证员参加听证,市委政法委、妇联、教育局、司法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应邀派员到会旁听。运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廉新纪出席听证会。 

   本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纠纷案件。未成年人韩某某不到两周岁时父母协议离婚,后韩某某一直随父亲和祖父母一起生活。2017年,其父在一起事故中死亡,韩某某获得各项赔偿金45万余元,赔偿金分成两笔由其祖父母和其母亲代领。因在韩某某的监护权和赔偿金保管上其祖父母与其母亲无法达成一致,韩某某祖父母向永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韩某某母亲温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永济市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撤销了母亲温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韩某某的祖父母为其监护人。温某某不服提出异议申请,永济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改判恢复温某某的监护人资格。韩某某祖父母不服该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运城市院审查后决定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温某某在监护权恢复后又向永济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韩某某祖父母返还韩某某赔偿金28万余元。 

 

  

 公开听证前,运城市院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要求和省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制定了详细的听证方案。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陈述了监督理由和答辩意见,案件承办人当场就有关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五位听证员向当事人询问核实了案件有关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围绕争议焦点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听证意见,双方当事人受到触动后当场表示愿意和解结案。  
 

  

 听证结束后,参加听证的人员对运城市院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代表、听证员史君哲认为,公开听证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更体现了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检察工作的温度和爱心,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此次听证会是拓展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积极探索,是落实高检院精准监督、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的重要实践,对推动检察机关以公开促规范、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将努力推动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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