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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院:维护英烈尊严和荣誉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之前墓地被侵占,烈士后人都没法进入打扫;现在,周边的围墙和杂物被清理,重建了墓碑,整个墓地焕然一新,更加庄严肃穆了!”近日,在高平市刘随孩烈士墓前,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
而促成这次整治的,正源于公益诉讼检察在工作中的新尝试新探索。
据介绍,近年以来,晋城市两级检察机关把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通过排查走访、立案办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明显改善英烈纪念设施管护利用现状。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制度。”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彤太说。 

  面对新领域,晋城市检察机关决定从收集信息打开工作局面。他们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和对方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 

  2019年4月,双方还在沁水县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席座谈会议,围绕全市英烈纪念设施名称、数量、保护现状等基本情况达成共识,建立起一份摸排清单。 

  随后,各县级检察院也纷纷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对重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情况联合开展定期走访,推动形成维护英烈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营造了“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日,阳城县检察院在组织“公益诉讼回头看”过程中,专程到太岳烈士陵园查看整治状况。在现场,检察官看到,骨灰堂干净有序,纪念塔美观大方。

  据悉,太岳烈士陵园是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建于一九四六年,占地面积一万六千七百多平方米。 

  在前期摸排全市英烈纪念设施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出台有关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 

  其中,针对太岳烈士陵园骨灰堂存放大量杂物,烈士纪念塔旁堆放大量垃圾等问题,阳城县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1个月内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 

  针对浩庄烈士纪念碑年久失修、纪念亭风蚀严重等问题,高平市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相关乡镇政府积极整改,聘请专业设计施工团队规划建设了新的高标准烈士陵园,彻底解决了烈士纪念设施年久失修等问题。 

  “与排查走访,办理案件相比,作为检察机关,我们更注重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探索运用磋商机制,充分利用诉前程序激发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性,着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韩娜娜说。 

  高平市寺庄镇贾村村刘随孩烈士墓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在检察机关介入前,刘随孩烈士墓被本村村民侵占,严重影响烈士后代祭扫。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高平市检察院迅速组织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寺庄镇人民政府召开案件磋商会议,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相关村民家中讲政策、讲法律,推动各方及时清除烈士墓周边围墙及杂物完毕。 

  全面排查走访革命烈士纪念场所,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当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正积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新职责,不遗余力做好英烈保护工作,努力使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传承英雄精神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捍卫英雄荣光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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