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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我省三级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合力解决赔偿纠纷——动真情顺民意 矛盾化解在基层
时间:2019-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载矛盾终化解,检察情怀暖人心”。7月5日,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原民事行政检察处)的田国华指着一面锦旗,为记者讲述了我省三级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合力解决一起赔偿纠纷的生动故事。

  这面鲜红的锦旗是运城市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村民崔志华托人送来的。6年前,崔志华驾驶自己的玉米收割机为同村村民佀喜龙收割玉米,发生意外导致崔志华受伤,被医院诊断为右椎体爆裂骨折并双下肢瘫痪。多年来,双方就赔偿问题走上诉讼路,从一审到终审,再到再审,双方就损害赔偿一直未达成一致。

  自省检察院收到了运城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佀喜龙申请监督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抗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决定从和解息诉入手尝试解决,于是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终于在今年“五一”前将矛盾化解在双方当事人的家中,以和解结案不仅让双方当事人满意,“头疼”了6年的当地镇委、镇政府以及村委都觉得检察机关为当地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可以说,三级检察机关合力和解息诉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找到解决矛盾的“钥匙”

  

  从一审到终审,再到再审,从受害责任纠纷的请求到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的请求,闻喜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佀喜龙按照7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共赔偿崔志华伤残补助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37万多元。一个诉讼变为了两个诉讼,无形中加剧了双方的矛盾。然而面对高昂的赔偿费用,作为农民出身的佀喜龙也难以接受。

  村委会多次和两家人沟通协商试图解决此事无果,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为解决两家人的矛盾多次奔走也没结果,法院执行局法官为了执行该生效判决也多次来到村里,两家人都觉得自己“冤”不愿意退让一步,法院依法将佀喜龙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承办检察官审查卷宗后认为,“抗诉,意味着法院启动再审,瘫痪在床的崔志华还要出庭应诉,对其来说是不能承受之苦,同时有受了重伤也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可能。不抗诉,意味着佀喜龙要支付巨额赔偿金,对其来说农民出身的他也承受不起如此之重负。”面对此案,检察官感觉很为难,抗诉肯定解决不了双方的矛盾,反而有可能将矛盾激化。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坚决不能“办完一个案子,留下一堆问题,影响一方发展”的情况发生,他们坚持“抗诉是成绩,息诉也是成绩”的理念,决定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从和解息诉入手处理该案件,也许和解才是化解该案矛盾的“钥匙”。

  

  合力搭建“调解”平台

  

  省检察院检察官在村里走访中了解到,本案闻喜县法院作出判决后,在本村群众中影响很大,当地群众均认为该案的判决,将导致他们在今后的农业生产活动中不知道该如何与农机具经营者进行约定,可以说严重冲击着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交易习惯。

  检察官意识到这起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作生活,所以更加坚定了“和解”的信心。他们本着维护农村稳定的强烈责任,来到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与乡党委、乡政府、村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又分别在佀喜龙家和崔志华家了解双方的诉求,但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还是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回到省检察院后,办案人员通过电话继续与双方沟通。同时,运城市检察院和闻喜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也不止一次地来到村里与双方当事人促膝长谈、心理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就赔偿数额进行沟通,努力促成矛盾的化解。经过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的多次“上门走访”,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最终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方权衡,有了和解的意愿。

  矛盾再难化解,终究是要化解的。在检察机关介入,经过大量的工作,双方有了和解的意愿,检察机关就努力为他们搭建平台。

  

  六载矛盾终化解

  

  今年“五一”前夕,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齐聚闻喜县,又一次来到畖底镇上官张村,同时来的还有闻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镇政府、村委的有关工作人员,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努力促成和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来到佀喜龙家,夫妻二人表示愿意和解,但提出能不能再少赔点的请求。来到崔志华家,崔志华也希望能早点解决这个纠纷,但针对和解赔偿款他希望再多一点。一方希望少一点,一方希望多一点,检察官包括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耐心地为他们摆道理、讲法律,努力让双方都做出一些让步,最终佀喜龙“少赔了点”,崔志华“少要了点”,同时当地检察院积极同法院协调,建议依据相关规定免掉他们的诉讼费和执行费,双方的“平衡点”这才找到,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并当即履行完毕,法院的执行法官作了执行笔录,躺在床上,崔志华用手摸着放在身边的一摞赔偿金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院,为我争取到了这笔赔偿款。”并承诺以后不再因此事互相纠缠。

  “对于该案,检察官不就案办案,而是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办案中重视矛盾调处工作,坚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这起纠结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和解结案对当地的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村委会主任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积极主动工作,该案以和解结案,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了结了多年的纠纷恩怨,结束了心头的烦心事,可以说是件好事。闻喜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也说,“以和解方式达到赔偿款和执行款的执行,让双方当事人感觉到了执法的温度。”承办检察官说,“只要效果好,只要百姓满意,我们就顺着民意努力工作,该案以和解结案取得了‘多赢、双赢、共赢’的效果,不仅赢得了当地百姓的认可,也为当地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下一步还要继续努力践行‘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始终将保民生、促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入推进民事和解息诉的工作开展。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王稼瑶主任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和解息诉案件1321件,促成和解132件,撤回监督申请和以其他方式息诉1189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邓伟强 本报通讯员梁高峰 李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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