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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常回家看看”很难吗?壶关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赡养义务
时间:2020-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也不能常回家看看,母亲因此诉诸法院。近日,壶关县检察院大胆探索,向负有相关职责的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检察官与村干部上门说法劝解,最终儿子同意看望母亲并履行赡养义务,这是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以“常回家看看,履行赡养义务”为圆满结局的赡养纠纷案。

  

  “我想让儿子常回来看看我”

  

  “陈检察官,你联系到我二儿子了吗?他是不是还是不来看我?”

  “大娘,你放心,我们明天就去找他,他一定会来的。”

  这是壶关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陈卫红与贫困户常某的交谈片段。

  事情发生在壶关县黄山乡某村一个贫困户家中,育有两子一女的常某,因脑梗不慎跌倒,先后住院治疗3次。其间,二儿子未支付任何费用,且只陪侍了母亲一次。出院后,常某卧床不能自理,日常生活由大儿子和女儿照料,二儿子小飞此后没回家看望过母亲。

  常某多次催告后,二儿子小飞仍无动于衷,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随后,病重的常某迫于无奈,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要求小飞履行赡养义务。

  在该村扶贫的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常某及其近亲属核实,证实小飞不履行赡养义务确实存在。

  小飞的行为在全村乃至全乡造成恶劣影响,也违反了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妈,我错了。以后我会常回来”

  

  “喂,小飞,你好。我是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你母亲近来身体不是很好,给你打电话,你也没回来看望她,她很想你,希望你能回来看看她。”

  “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有时间我就回去了。”

  陈卫红放下电话,想到病重在床的常某期盼、等待和失落的神情,他决定见小飞一面。

  陈卫红立即给小飞送达了《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同时为更好地推进该事情高效、高质解决,向乡政府和村委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和《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

  6月9日,陈卫红见到了小飞,他起初有些抵触,并不想表露自己的内心。陈卫红见状,给小飞讲了其母亲常某的现状和母亲盼望他回家看看的急迫心情。经过陈卫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小飞触动很大,向检察官承诺第二天请假回家看望母亲。

  次日,小飞回到了村里。在村委主任、乡政府包村领导和陈卫红见证下,常某与三个子女签订了《子女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协议书》,并承诺撤回起诉。常某的脸上重新有了笑容,小飞向母亲表达了歉意,并承诺以后会常回来看她。

  近日,陈卫红又电话回访常某,了解到双方均严格依约履行着赡养义务。挂断电话后,陈卫红心里的石头也终于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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