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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景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转隶为转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新时代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促进“平安山西”建设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我们牢记党和人民的期待,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督责,突出体现检察担当,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亲自审查,亲自督导。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实行“捕诉一体”,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共批准逮捕1425件4574人,起诉538件2860人。监督立案3285人,纠正漏捕283人、漏诉148人,追诉漏罪404起。坚持破网打伞,除恶务尽,办案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18件79人。坚持刀刃向内整肃队伍,查处检察人员失职渎职及充当“保护伞”8人。我们成功起诉了运城侯氏兄弟、太原张志勇、临汾蒋茂平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基层政权建设的根基进一步稳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394人,起诉32566人。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邪教斗争,批捕102人,起诉115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涉枪涉爆类犯罪专项行动,批捕193人,起诉365人。坚决打击“黄赌毒”犯罪,批捕3352人,起诉3601人。依法惩处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94人,起诉4438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6388人,起诉7619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不捕1921人,不诉1396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对283起典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解息诉141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民事申诉案件和解息诉1217件。加强检察便民服务,全面升级网上网下“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944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7014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帮助2996名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省未保委、教育、民政、妇联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积极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检察模式,对140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9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336人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对358人落实帮教措施。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48名检察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1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对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犯罪批捕857人,起诉1086人。临汾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强迫、组织未成年人卖淫一案提出抗诉,被告人由无罪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

二、营造法治环境,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制定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意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6条措施。建立“涉企”案件线索移送、督办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844件1265人,起诉1068件1641人。平遥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职务侵占案中,面对“零口供”逐一核实相关材料,完善证据链条,促使被告人耿某、武某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批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61人,起诉102人。太谷县王某假冒某单位的“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 “山西省著名商标”牟利,县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维护法治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行为,对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和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犯罪批捕916人,起诉1002人。开展涉企案件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行为。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企业破产、清算等领域的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4件。开展涉企民事案件执行监督行动,共办理250件,息诉21件。

三、顺应人民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努力使百姓“家园”更美丽。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267人,起诉478人。开展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512件,督促128家排污企业进行整治,修复被损林地、耕地、湿地、草原2万余亩,治理被污染河道1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的水体、土壤4180余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固体废物1759万余吨。大同市检察机关针对浑源县部分企业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认真调查,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32家涉案矿企进行集中整治,修复生态。古县检察院针对该县一煤矿非法堆放煤矸石造成环境污染进行监督,得到县委、人大、政府大力支持,推动全县境内32家企业累计投资7500余万元,对45处1570万吨煤矸石和63个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努力使百姓“舌尖”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288份,整治修复被污染水源地226处。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和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批捕181人,起诉532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81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网络外卖“黑作坊”1万余个,没收不合格食品5332千克、假药走私药品69种。五台县检察院以中小学校周边销售不合格“五毛食品”为突破口,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对校园食堂和小商铺全面整治,取缔非法经营12家,没收销毁了一批不合格食品。

——努力看好百姓的“钱袋子”。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批捕512人,起诉794人。尤其对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的,严格把关,快捕快诉,确保效果。太原市检察机关连续奋战四个半月,对涉嫌集资诈骗3亿多元、受害群众达1100多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46人及山西慧诚创业、汾府酒业两家公司,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主犯张某、阴某一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通过办案为群众挽回损失700余万元。朔州市检察机关严格审查,依法追诉漏犯13人,成功起诉了马某、彭某2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批捕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32人,起诉113人。

——努力使百姓感受到“检察温度”。紧紧围绕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着力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共支持起诉1913件,法院采纳1801件,帮助1300多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90余万元。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强化诉前调解,使某建筑公司在庭审前支付所欠32名农民工工资9万余元。以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向973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620余万元,救助人数同比上升58.7%。朔州市检察院依法为一对孤儿姐妹申请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圆了姐妹俩的“大学梦”!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化驻公安检察室侦查监督,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介入侦查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监督“案件化”办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2940人,不诉105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08件,同比上升18.3%;监督撤案585件,同比上升16.8%;纠正漏捕漏诉2455人,同比上升46.6%,公安机关对于检察监督给予了理解和支持。依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34件,法院采纳370件,采纳率为64.1%。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6732件,纠正6674件,其中纠正侵犯在押人员休息权、劳动报酬权等违法行为554件;发现纠正减刑不当1257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57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505人,采纳1376人。深入推进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财产刑执行监督,纠正4161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组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委员会,促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88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69件,再审74件,改判、发回重审63件,改变率为85.1%;提出再审建议123件,法院采纳79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977件,采纳1947件,采纳率为99.8%。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916件,采纳1905件,采纳率为99.4%。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目前,6个市、54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文件。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61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88件提起诉讼84件,法院审结49件,判决胜诉率100%。95%的案件在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有关行政机关都依法履职到位。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34亿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1亿元,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件114件。

五、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司法办案质效

——办案衔接更顺畅。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建立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法法衔接”办案机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山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了检察力量。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863人,退回补充调查138人,提起公诉809人,不诉5人。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受贿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受贿贪污案等4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力量更集中。经过两批精心遴选,全省现有员额检察官1833人,占政法总编制27.5%,省、市、县三级分别占比26%、27%和35%,办案力量更加向一线集中。在市域范围内统一调配员额检察官比例,打破平均分配,使员额配置向办案多的基层院倾斜。全省办案数量最多的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占比达到了40%。

——办案责任更明确。修订三级院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减少办案审批环节,将90%以上的案件决定事项授权给员额检察官办理,凸显其责任主体地位。科学制定案件清单,明确13个业务类型149种案件,使办案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办案量占到21%。健全检察官惩戒工作制度,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推动办案责任落地。

——办案机制更科学。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实现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由同一名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一办到底、全程负责,同时健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制度体系。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自下半年开始分两批对全省21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改革试点。通过三轮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360余个,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33份;排查涉黑涉恶罪犯261人,其中涉黑罪犯201人,收到举报材料16份;初查监管人员受贿、虐待被监管人、违规减刑等犯罪线索6件,监督深度力度明显增强

——办案活动更透明。加强检察工作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建成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决策、检务公开与服务“六大平台”,实现了互联网+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山西检察移动检务手机APP。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104条、重要案件信息283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0819份。全省检察机关实体检察、网上检察、掌上检察“三位一体”智慧检务工作初具规模。

六、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持续强化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中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统领业务,开展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交流活动,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举办庆祝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全省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一年来,共有13个集体、23名个人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持续加强“三基建设”。坚持抓机关带基层,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开展“双争”“双创”“双联”活动,基层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注重基础工作,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和基本要求,编制“一目录三手册一流程”。注重基本能力建设,省检察院共举办岗位培训23期,培训3700人次。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公诉业务竞赛和首届“十大精品公诉案件评选”活动。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制定巡视巡察五年规划和2018年巡视巡察计划,力争三年完成巡视全覆盖,两年开展“回头看”。今年巡视了6个市级院和3个派出院,巡察了49个县级院,并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党内监督,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和最高检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集中开展队伍整肃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有28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其中有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分别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17次,办理人大常委会转交办案件、代表建议236件,邀请视察工作241次,评查案件2749件。省检察院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务公开进行调研指导,圆满完成与江西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地面对面听取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意见建议。召开重要工作新闻发布会2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朋友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99次,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监督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学以致用、创新发展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平衡,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调整适应;三是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要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认真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决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要在贯彻新思想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组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积极营造解放思想、创新作为新风尚,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要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有新担当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

三是要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供改”“综改”经济工作主线,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要关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严惩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种坑农害农犯罪;全力服务蓝天碧水工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四是要在推进检察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有新进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建设。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聚焦“三个不平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理顺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配套措施,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五是要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有新提升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队伍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积极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实施分类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积极培育职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落实职业保障体系。从严治党管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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