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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业务数据解读
时间:2020-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围绕上半年业务数据变化情况,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以下称案管办负责人)接受了媒体访谈。

  问: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全省检察业务数据总体上有一定程度下降从上半年数据来看,刑事检察工作有什么变化?

  案管办负责人:主要有这么几个变化。一是从上半年的数据来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仍然呈下降趋势,但环比有小幅上升。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8108人,同比下降20.37%。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控进入常态化,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刑事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二季度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205人,较一季度上升3.62%。二是虽然总体上案件数量下降,但也有部分罪名的案件有较大幅度的上升。1至6月,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危险驾驶罪共4090人,同比上升51.6%,占起诉总数的22.6%,而一季度为1090人,同比下降15.5%,二季度较一季度增长了近两倍,说明危险驾驶犯罪又进入高发状态。其他起诉人数呈上升趋势的罪名还有,重大责任事故罪42人,同比上升12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33人,同比上升87.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57人,同比上升78.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5人,同比上升66.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178人,同比上升53.4%。三是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仍然居高不下。1至6月,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979人,同比上升130.36%。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551人,同比上升248.74%,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56.29%,同比增加19.11个百分点。

  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分子变换手段,更多地依托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比如通过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谎称筹集善款、推销药品保健品、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冒充各类客服、谎称联系贷款等手段进行诈骗。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警惕微信“朋友圈”中的陌生人,购买商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支付定金转账汇款要反复确认,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避免私自处理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诈骗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问: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那么上半年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况是什么?

  案管办负责人: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打击力度,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依法、高效办理案件,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共批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45人,其中二季度40人,较一季度增加35人。共起诉51人,二季度与一季度基本持平。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涉及10个罪名,主要为诈骗罪,受理审查逮捕42人,占涉疫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总数的六成以上;受理审查起诉39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总数的一半以上。随着中高风险地区和确诊人数的减少,未来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也会逐步下降。

  问:除了积极抗击疫情外,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案管办负责人:在服务大局方面,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已经全面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转移,继续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503人,批准逮捕502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912人,决定起诉1045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0人,起诉7人。在服务“三大攻坚战”方面,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19人,起诉329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7人,起诉15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77人,起诉269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21件。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方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74人,起诉56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

  问:民事、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上半年数据来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哪些新变化?

  案管办负责人:从数据来看,全省检察机关的办案主动性增强,办案效果保持较好水平。比如,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631件,在受理数同比下降三成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职权发现83件,同比上升10.7%。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裁判改变率为76.92%,同比上升18.33个百分点,较一季度也增加了2.9个百分点。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36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483件,同比上升5.69%。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审结235件,同比上升132.7%。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件,同比上升38.1%。

  问:一季度公益诉讼检察出现了一些新发展,那么上半年这些方面的数据有什么变化?

  案管办负责人:办理民事类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增加。共办理民事公益诉前公告6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9倍,二季度较一季度增加了1倍;提起的45件公益诉讼全部为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的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增幅明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新领域案件有144件,占9.6%,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3倍。全省检察机关对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进行了大胆尝试,做了大量工作。另外,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赡养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研究制定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指引,为推进相关立法提供更多的实践支撑。

  问:请介绍一下上半年检察长亲自办案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案管办负责人:上半年,全省各级检察院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增加办案的亲历性,检察长办案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入额院领导办案方面,1至6月,共办理案件8020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816件,占22.64%,同比增加2.71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204件,占77.36%。案件类型涵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所有领域,并且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为主,案件类型中办理数量最多的是刑事一审公诉案件1816件。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方面,共列席143人次,同比上升41.58%。其中,检察长列席110人次,同比上升77.42%,占列席总人次的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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