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第六联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我省于近期发布了《过一个祥和健康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致全省党员干部的公开信》,明确提出“五不准”。第六联组根据工作实际,将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派驻机构,结合近期开展的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违规用车专项清理活动、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等工作,重点对各驻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情况开展“五不准”、“两严禁”交叉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叉监督检查的范围
第六联组成员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交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驻在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交叉监督检查的内容
结合第六联组工作实际,各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五不准” 、“两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情况。
“五不准”: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
“两严禁”:严禁用公务车到餐饮、休闲、娱乐、旅游等场所进行消费和停留;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或由下级单位或个人为私人宴请买单。
同时,对驻在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违规用车专项清理活动、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等情况一并监督、统筹推进。
三、交叉监督检查的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结束。
四、交叉监督检查的方式
交叉监督检查期间,联组将采取随机抽查、蹲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欢迎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发现线索及时向第六联组办公室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1-7558645,7558646
举报邮箱:pzd6lz@163.com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