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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座谈会
时间:2011-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检察院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会议现场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满春作重要讲话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武传慧讲话

  11月21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满春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武传慧主持座谈会。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19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参加会议。座谈会上,省检察院为19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配发了电脑。

  王满春常务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从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才能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是科学分析我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我省人才培养的氛围还不够浓,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专业素质培养投入还不够,人才分别不平衡、结构不尽合理。我省的人才优势还没有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优势,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要切实增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市、县院检察长,必须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 “351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要按照《“351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选拔、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以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省检察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使人才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一是要规范选拔评审工作。要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质量和效果,真正把最优秀、最有潜力、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出来。二是要着力抓好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善于发现、挖掘人才的优势,创造条件,加大培养和训练力度,积极推行分级培养、部门培养和个性化分类培养模式。进一步明确各级检察机关和各部门在人才培养中的职责,承担起人才培养的重任,形成人才培养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三是要加强使用管理。要根据人才能力、特点,因才施用、合理配置,把优秀人才、优秀专家放在更大的平台、更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要坚持培养、使用与管理并重,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要通过年度考核与定期复审等办法,加强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促进人才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充分保持人才队伍的活力。四是要营造良好氛围。真正在思想上重视人才,在感情上贴近人才,在工作中依靠人才,在生活上关心人才,使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使人才成为一个标杆、成为全体检察干警努力的方向,引导和促进一大批人才的不断涌现。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党组要采取措施,为检察人才提供实实在在的保障与服务。

  三、要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发挥人才应有的作用。一是要继续加强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立足理论与检察实务的前沿,开展前瞻性学习、前瞻性研究,用最新的理论、广博的知识不断充实提高自己。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入办案一线学习,不断增强处理和解决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发挥人才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发挥自身在执法办案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勇于和善于突破案件查处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在检察理论研究中发挥“领头羊”作用,立足解决检察实务问题,领题调研,提高研究能力,促进工作开展。积极踊跃参与教育培训和各种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传、帮、带、教”作用,促进检察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三是要多出研究成果。紧密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和检察业务长远发展,选择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和检察实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进行专题攻关,争取重点突破,为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不断扩大我省在检察理论和实践研究中的影响。

  政治部武传慧主任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和省院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王满春副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351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关心、爱护、支持各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人才干成事业、干好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希望业务专家培养对象珍惜机遇,尽职履责,加强学习,积极发挥各方面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我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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