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活动>>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
保德县院:掀起创先争优热潮
时间:2011-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山西省保德县检察院以“科技强检、文化兴院”为长远规划,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工作,团结奋进,扎实勤干,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掀起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热潮。 

  该院三年内实现了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机关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走在了全市检察队伍的前列。2007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行政装备先进集体”;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荣获“忻州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同时被授予“2009年度忻州市公正执法先进集体”。 

  科学管理强素质 

  “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团队、创建一流机关,塑造一流形象”是该院一直坚持的努力方向。保德县检察队伍上下团结一心,共同营造了一个激情工作、热情服务、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效能型、专业型”队伍为落脚点,内外兼修,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四年来,该院实现了“安全办案零事故,文明执法零举报”;检力下沉,与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建立了4个联络点;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了联络制度;建成了2个乡镇检察室;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和诉访事件的调处。 

  2008年,保德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具有黑恶势力性质的“王奋清”团伙犯罪案件。王奋清1995年刑满释放后,纠集一伙无业、吸毒人员,逐渐形成一股恶势力,以讨债、设赌局等形式大肆敛财。2007年,王奋清涉嫌赌博、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七项罪名被保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08年5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被山西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公诉优秀出庭”。 

  2011年,发生在保德县的一起腐败大案被全国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引起不小的震动。这就是该院办理的住建局原原副局长李志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 

  李志强通过威胁、利诱等手段,通过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获非法所得约2300万元之多,在保德县有“官霸”之恶名。2010年5月,其被保德县检察院立案查处,并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骗取贷款、非法出境等罪名被提起公诉。2011年5月,保德县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此案受到市委、县委的高度关注,案件的成功办理再次证明了该院检察队伍是一支敢于碰硬,素质过硬的队伍。 

  争先创优谋发展 

  保德县检察院检察长史秀云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审时度势,在全院会上作了题为《科学管理带队伍,构建和谐兴保德》的报告,对近年来保德检察院的整体工作进行了规划。 

  报告中提到,全院干警要坚决围绕 “一个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四个发展问题”。“一个目标”就是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向“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不断迈进。“四个发展问题”指一是围绕打击犯罪是检察官的职责,不办案就是失职、办案就是生产力的“三个办案理念”, 加大办案力度;二是加强检务保障,检察工作要轻装上阵,科技强检要迈上新台阶;三是配齐配强班子,提高干警职级待遇,推行科学合理的人才战略;四是继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 

  科技强检上台阶 

  保德县检察院的荣誉室里16块版块图文并茂地讲述了该院的发展史,诉说着昨天的故事…… 

  1954年,新成立的保德县检察院位于两孔窑洞内,面积约40平方米,办公条件十分简陋,采用蜡板印刷,无通讯、交通工具。 

  1982年,由该院干警出勤出力,政府补贴在本窑顶上修了6间拱顶窑。办公面积180平方米,配备了一辆小解放牌卡车,正式有了检察制服。 

  1985年,在该院原办公楼背后,修了620平方米的三层办公楼。1989年,装上了程控电话。1990年配212吉普一辆…… 

  直到2004年,高检院“两房建设”规划出台,在山西省检察院的关怀和支持下,技侦办公大楼破土动工。2006年9月9日全面搬进新落成的检察大楼办公。 

  如今,走进保德县检察院,威严耸立的机关办公大楼让您耳目一新。门前绿地郁郁葱葱,花木成荫,院内布置有序,宽敞舒适,文体楼、干警文娱活动室、健身馆、图书室、台球室等设施一应俱全,为全院干警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强身健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保德检察网向全国展示了保德检察的风采,用鲜活的资讯见证了近年来的发展历程。高标准的办案区、视频会议室、会议中心、省级示范档案室进一步推动了保德县检察院的发展建设。

  以人为本做好检察工作  

  保德县检察院检察长 史秀云  

  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神圣职责。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  

  站在检察工作的角度,我们看到检察工作的好坏与以人为本、构建社会和谐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必须满怀信心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来抓,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把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教育,检察人员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增强公正执法、廉洁从检意识,加大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办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大限度地挖掘检察官的潜能,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通过提升检察官素质来推动检察工作的开展。  

  在做好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除了强调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公平正义外,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改革完善检察机关自身的有关体制、机制,切实接受内部、外部的监督制约,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身正,自身强,自身净,取信于民,欢迎和接受外界的监督和制约,实现和谐司法,最终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党的十七大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成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努力做好检察工作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工作中的一部分,自己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也是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的一分子,所以一定要投入到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这一社会大和谐的潮流中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统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基层联播
·寿阳县院:以观摩庭形式推动量刑建议工作扎实开展
·寿阳县院:推出量刑建议新举措
·襄汾县院:成功办理一起单位行贿案件
·夏县县院:门户网站开通
·夏县县院:局域网络系统开始施工
专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