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主题教育】以研促学 以学促干 切实增强检察道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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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以研促学 以学促干 切实增强检察道路自信
时间:2023-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次专题交流研讨会。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二级高级检察官丁国军、二级高级检察官杨现超、二级巡视员张焕明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核心要义和独特优势,在深化认识中坚定检察道路自信。

历史深重的轨迹清晰表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我们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伟大创造,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内在的合理性和显著的优越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实践路径,在对比巨大变革中增强检察道路自信。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充分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具有显著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过去五年,新时代十年,山西检察事业之所以开创新局面,之所以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对检察工作的时代要求,在积极履职中坚定检察道路自信。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一次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作为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和忠实推动者,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必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寻求答案和方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谋划安排,突出检察特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信仰、锤炼党性、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

检察机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必须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绝对忠诚,切实以厉行法治的有效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助力“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程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好、发展好。

必须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面临的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抓好“五个结合”,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交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化和落实客观公正立场、“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