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工作的相关部署,吕梁市检察院闻令而动、迅速响应,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生态环境领域为突破口,着力破解基层院“案多人少、人才断层”难题,推动检察人员由“专科型”向“全科型”转变,初步形成一套具有操作性的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路径。
双库联动+导师结对
夯实人才培养基础
市检察院建立“专家库”与“人才库”双向联动机制,专家库由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导师,负责业务带教、案例评析、疑难会诊;人才库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部门各选1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入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跨部门“导师+助理”结对模式,每名入库人员均指定一名跨部门导师,实现一体化培养、同步推进。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候补名单,确保人才梯队不断层。汾阳市检察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推行“1+1+1”导师负责制,为检察官助理分别配备政治导师(由院领导担任)、业务导师(由其目前辅助的员额检察官担任)、跟班导师(根据轮岗动态调整),实现思想引领、本岗深耕、跨岗实训的有机统一。
跨岗轮案+实战淬炼
打破部门业务壁垒
市检察院在案件管理部门设置“全科轮案组”,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原则,对试点人员设置系统特殊标识,确保跨部门轮案任务落地。培养对象全程参与检察官联席会案件讨论并发表意见,经检察长同意可列席检委会会议、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庭审。市检察院每月开展“检察实务研究”讲堂,邀请专家库导师、优秀“全科检察官”及业务骨干上台,围绕单项罪名开展实务研究,构建“研训一体、战训融合”培养体系。
离石区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的枢纽作用,在系统中增设“全科检察官轮案组”,“专组轮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提前梳理所需文书和审批流程,逐人配置跨条线系统权限,建立轮案跟踪台账,确保“登得进、办得了、走得顺”,目前已累计办理跨部门案件7件。孝义市检察院依托“检韵学堂”特色学习阵地,常态化开展内部素能培训,目前已开展37期;成立“青年学研组”,聚焦全科需求开展业务研学,形成“实战—总结—传授—提升”的良性循环。汾阳市检察院、孝义市检察院分别组织培养对象赴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和控告申诉窗口“轮值”接访,在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指导下参与来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疏导,有效锻炼群众工作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
组建专班+聚焦生态
搭建实案实训平台
市检察院及各非试点基层院同步组建生态环境办案团队,聚焦环境资源领域案件,实行跨部门联合办案、集中攻关。团队设置灵活,刑事为主团队由刑事检察官与民行、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组合办案;民行、公益诉讼为主团队则为反向配置。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内案件流转,团队每季度向检察长汇报办案情况及典型案例,为“全科检察官”培养提供了真实、持续的案件练兵场。
各试点院结合实际拓展实训载体,孝义市检察院组建重大刑事、职务犯罪等“新型团队”,成立“轻刑快办”专门办案组,针对可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组织跨业务领域联席会议;离石区检察院针对食药环资安等“四大检察”交叉案件,组建跨部门办案团队实行“一案一团队”,并探索形成“全案闭环深耕、靶向制发建议、阳光公开送达、闭环跟踪问效”四步工作法。
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政治部牵头协调,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权限配置,定期下沉督导,确保全市“一盘棋”推进。将“全科检察官”培养成效纳入基层院、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表现优异者优先安排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先进地区检察机关参加跨领域综合业务专题培训。
离石区检察院同步制定了《“全科检察官”培养试点考核办法》,建立100分制量化指标体系,设置基础履职、跨岗实训、素能提升、创新成效四个维度,重点考核跨部门办案数量、融合监督线索发现、典型案例培育等硬指标。考核优秀者在评优、员额遴选、晋级晋升中优先考虑,不合格者退出试点;学员考核优秀的,对导师也予以表彰奖励,形成“师徒共进”的良性激励机制。目前,吕梁市检察机关试点工作已进入轮案锻炼与实战培养阶段,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初见成效,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逐步提升。
下一步,吕梁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各项培养措施,在轮案广度、练兵频度、考核精度上再发力、再提升。同时,注重总结提炼试点经验,系统梳理制度成果,深入分析短板不足,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科检察官”培养模式,为全省检察队伍建设提供务实管用的基层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