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峰、赵昕、张栖源、常久悦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向前、张晓江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晓龙的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郑黎明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峰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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