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协作配合,近日,山阴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正式会签并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共设五章十七条,聚焦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残疾人维权、遭受家庭暴力妇女起诉等涉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通过整合检察监督与法律援助职能,着力破解弱势群体起诉难、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
山阴县检察院将以《规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动,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有温度的支持起诉案件,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实事,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