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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合作意见》
时间:2020-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与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英烈保护合作交流座谈会,并会签了《关于英雄烈士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的合作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柳红兵,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市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汾烈士陵园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主持。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青峰介绍了临汾市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科长李军介绍了临汾市英烈保护总体情况,尧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仇振芳、尧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砚风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柳红兵指出:“此次《合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和重大案件通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调查取证配合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和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对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形成英烈保护公益合力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能积极有效推动英烈保护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出缅怀、崇尚、学习英雄烈士的正气和浓厚氛围。”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指出:“开展英烈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民族如果不尊崇英雄是没有希望的,一个国家如果不保护英烈是没有前途的”。保护和尊崇英烈必须要做,而且必须做好,这是落实习总书记嘱托、落实《英烈保护法》的具体行动。要聚焦问题导向,增强开展英烈保护合作的政治自觉。要聚焦目标导向,增强开展英烈保护合作的法治自觉。要聚焦结果导向,增强开展英烈保护合作的检察自觉。”

  据悉,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公益诉讼职责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突出“摸底数,解难题,促保护”的工作原则,督促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数量、级别、位置、管理单位、管护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经审查,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除4件未满回复期外,其余均已整改完毕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

  通过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修复被污损墓体、墓碑、纪念碑、纪念亭等英烈设施16处,整治陵园环境卫生15处,排除可能导致烈士陵园冲毁的山洪隐患1处,对2处存在土地、设施被侵占隐患的烈士陵园、革命遗址提出划定保护意见,切实用法律手段捍卫了英烈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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