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与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执法大队密切配合,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对一起涉及47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支持起诉案件引导组织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成功实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根据农民工讨薪讨债信息交流机制,今年2月份,本院与劳动执法大队对苗某某等47名农民工讨薪案件进行了共同接访。
经了解,47名农民工共被欠工资款347876元,当时正值年关,农民工大多系外县区外来务工人员,急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情绪都非常激动,容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
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本院与劳动执法大队迅速召集工程发包方长治某公司与承包方史某某,督促某公司筹资10万元、史某筹资4万元用于解决部分工资,先行解决农民工过年的燃眉之急。
农历年后,本院赴劳动执法大队跟进后续工作,了解到某公司与史某某因工程量问题分歧较大,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本院配合劳动执法大队多次召集双方讨论解决方案,充分发挥法律优势,向某公司与史某某说法释理,说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使双方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承担的义务,引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三方进行和解。
通过多次沟通、协商,于4月21日组织三方达成和解,某公司与史某某共同支付了农民工剩余工资,苗某某等农民工对该结果表示满意,愿息诉罢访,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目前,相关工资款已按期存入区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择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