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临汾永和:开在“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地方动态
临汾永和:开在“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
时间:2025-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山西刘家庄村民委员会,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会正有序进行,山西省永和县检察院就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拟不起诉检察听证会,而这场听证的主角,是一名正处在人生关键阶段的在读女研究生。

“请书记员宣读听证会场纪律。”随着主持检察官、检察长孙建立的话语落下,司法程序特有的肃穆感瞬间笼罩全场。在场的5位听证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以及10余名村民代表,一同沉浸式参与到这场意义非凡的检察活动中。

听证会开始,承办检察官详细回顾了案情:2024年8月20日上午,白某某因院墙问题与张某某父母发生口角,双方情绪激动,很快争执便升级为肢体冲突。此时,刚上完厕所的张某某赶到现场,看到父母与白某某扭打在一起,情急之下,她随手抄起一根木棍挥向白某某,这一冲动之举,造成白某某轻伤二级。令人揪心的是,张某某作为一名农村家庭走出的在读研究生,此次伤人事件赔偿受害人的费用高达15万元,这无疑给两个家庭都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经评议,我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员代表在发表评议意见时态度明确。听证员们深知,若对张某某提起公诉,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研究生,人生轨迹将会被彻底改写。

“我深感悔恨,今后绝对会改过自新,不再违法犯罪,希望检察官监督。”张某某满含泪水现身说法,她的悔恨与承诺,让在场村民们深受触动。

村民刘某说:“今天现场看了公开听证,从中得到了教训,我以前和我们村王某也经常因为琐事争吵,之后不吵了,怕一冲动万一上升为打架,打赢了可能要住牢房,打输了要住病房,这咋都不划算啊!”这让大家切实认识到,冲动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毁掉两个家庭的生活。

“检察机关办案,不是就案办案,也不是机械办案,而是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按照最高检的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将案件最好、最快地做出来,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孙建立检察长在最后总结时强调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

“张某某作为在读研究生,若被贴上‘罪犯’标签,不仅个人前途受挫,更是社会资源的损失。检察机关通过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其保留改过自新的机会,彰显司法对人才培养的珍视。‘挽救一个迷途青年,远比简单惩罚更有社会价值’。”听证员在最后由衷感慨。

本案听证会依托村委会平台,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将法律权威与乡土人情结合,这种“家门口”的纠纷化解模式,为乡村矛盾提供了“零成本、高认同”的解决方案,让村民们深刻认识到冲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要和睦邻里,“遇事找法、解纷靠法”,效果十分显著。这场检察听证会,如同一束光照进了两个家庭,不仅让冲动的青年重拾希望,让对立的邻里握手言和,更让法治的种子在乡村生根发芽。

永和县检察院会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在刚性法律中注入司法温度,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让这样的“阳光听证”持续照亮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法治的力量在每一个角落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