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腐败的重点领域。日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了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努力实现乡村治、百姓安,促进农村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近日,山西省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进一步做好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工,努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积极参与专项清理整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工作,深入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防治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建设,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发现、移送的工作机制。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三农”资金规模、具体项目、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全面掌握“三农”资金投入情况和相关政策;要结合财政、农业、水利、林业、民政等部门开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惠农补贴等资金的检查,以及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国土资源部门对涉及违法征占土地案件的查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善于从中发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健全完善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
以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贪占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债权债务不实、侵害集体收益、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村干部“四风”等8个方面的清理整治重点,突出查办在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等领域环节发生的8类职务犯罪案件。
结合“‘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做好对农民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鼓励群众举报,广泛听取广大农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诉求和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化解信访积案,对省院督办、转办的有关涉农信访举报线索,要逐件调查落实,确保案案有结果,以积极妥善地化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
坚持惩防并举,落实“六权治本”,推动防治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和原因、条件,深入研究有关行业、部门工作流程及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基层实际出发,帮助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有效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起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