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军,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山西泽州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7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事公诉工作15年,现任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一级检察官。
他从事公诉工作十五年来,承办了一大批大要案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的宋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省“严打”第一案;承办的原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郭某贪污、受贿案,成为精品案例;承办的原长治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冯某巨额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出庭案件”;参办及指导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阳泉关××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赵×等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案,取得了良好的指导效果;先后多次被评为“市政法系统优秀干警”、“市级优秀党员”、“市劳动模范”; 获“山西省优秀公诉人”、“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荣立“三等功”四次、一等功一次,2009年度被评为山西省优秀检察官,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功臣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