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国,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山西泽州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8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事反贪工作24年,现为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员,一级检察官。
从检24年来,他始终坚守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信念。他忍着严重胃病和心绞痛的长期折磨,不畏艰辛、善于攻坚,在父亲病危、妻子病重时刻亦未停止办案,已近退休仍奋战在侦查一线;他始终坚持着“刻苦钻研、攻坚克难”的职业精神。他结合办案实践撰写了《浅议在反贪工作中提高发现和揭露犯罪的能力》、《浅谈心理学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的运用》等多篇理论文章。凭着长期积累的丰富办案经验和反贪肃腐的决心,先后主办和协办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余件,其中大要案60多件。所办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并有多起案件被省市院评为精品案件;他始终秉持着“淡泊名利、乐观豁达”的职业情怀。妻子下岗、女儿待业他都未曾利用办案谋取任何私利,甘守清贫,毫无怨言。在平凡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生动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