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平,男,汉族,中共党员,43岁,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二级检察官。
李新平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9年来,长期战斗在职务犯罪侦查第一线,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一名党员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2009年以来,他以扎实的业务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忘我的奉献精神,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重特大案件,先后主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6件3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5件,连续多年被运城市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运城市院推荐为山西省第七届“青年卫士”候选人,2010年被山西省检察院评为“侦查办案业务标兵”。
一、勤于学习,提高素质,用信念夯实思想基础
李新平同志注重学习,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年来,除了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外,还自学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两高的《司法解释》和《检察日报》等方面的有关法律知识,摘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五万余字。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岗位素能培训期间,又系统地学习了侦查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强化了宗旨意识,端正了价值取向,保持了思想纯洁,做到了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自觉服务工作大局。在工作中,他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针对每一起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思考和探索解决的办法,并把心得体会和经验总结上升到理论层面,反过来再用于指导办案实践。先后撰写了《浅析渎职侵权零口供案件的特点及对策》、《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合作办案之探讨》等理论文章,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近十篇,其中《对查办安全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案件的几点思考》一文在全省反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予以推广。通过不断地学习,该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深化反渎工作的要求。
二、善于思考,攻坚克难,用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李新平同志总说:“侦查人员要发现犯罪、证明犯罪,就要勤于思考、讲究谋略,尤其是面对具有丰富反侦查经验的司法人员,更要注重运用证据,打消其侥幸心理”。2009年,新绛县阳光幼儿园发生一起园长杨某夫妇在宿舍被他人用菜刀砍成重伤的恶性案件。公安办案人员却徇私枉法,故意将嫌疑人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伪造成嫌疑人在受到被害人不法侵害后才奋起自卫的假象。此案历经市县两级纪检、检察以及政法委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的数次查处,案情总是反反复复,几年没有结果。举报人连年进京上访,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关注。他接手此案时,被查对象之间早就构筑了“攻守同盟”,已经形成“夹生饭”。面对困难,他再三推敲,察微析疑,寻找案件的切入点,终于从公安机关侦查卷中,发现了两份调查笔录是两名公安办案人员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对不同证人所作的记录。以此为突破口,一举查明某派出所所长宁某与嫌疑人的妻子勾搭成奸后,故意颠倒黑白、为嫌疑人开脱罪行的犯罪行为。随后他又连续奋战四十多天,驱车一万多公里外出取证,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出了新绛看守所所长裴某、监所科科长仪某徇私枉法、违法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事实。案件侦结后,3名被告人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0余名涉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全市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2009年1月,该同志被省院抽调查办了长治市公安机关部分干警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专案。一举打掉了以程刚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又立案查处了以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某为首的黑社会保护伞10余人,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2011年5月,又被省院抽调办理吕梁市中级法院部分法官徇私舞弊、非法认定驰名商标专案。由于此案涉及省内外25家大小企业、14家律师事务所22名注册律师和4家商标代理公司6名商标代理人,案情复杂,头绪繁多。该同志共查阅了各类案卷73册,长途奔波5省18市寻找证人35人,取得证人证言69份,查询6大银行27个网点资金往来资料300余份。硬是在枯燥乏味的内查外调中,梳理出20余件“非法认驰”案件的基本案情,发现了律师和法官在伪造证据、适用法律和证据审查方面的犯罪证据,最后还归纳出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和规律。在前后130多天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中,李新平同志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辱使命,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度的责任感,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市检察院也予以通报表扬。
三、身体力行,勇做表率,用榜样发挥引领作用
李新平同志服从领导、积极主动、勇于进取、身体力行。在担任副局长后,更是积极配合反渎局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扎下身子扑在办案第一线,用办案突出履行职责的重心,用行动感召同志们一道前行。三年来,他先后参加了五起较大规模的专案调查。2010年在办理某看守所干警徇私枉法与死刑犯家属内外勾结,共同策划“虚假立功”特大案件,由于涉案人员多,犯罪情节复杂,涉及多个县区,交给一两个县院办理困难重重,为此市院决定专案专办。郝跃伟检察长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依法对涉及两县的11名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侦查。在查处工作陷入僵持时,李新平带领一个办案小组排除干扰,奋勇当先,连续工作三昼夜,一举突破了关键嫌疑人,首先摸清了整个案情的大致脉络,为案件的进展指明了方向;接着又根据嫌疑人为了应对最高法死刑复核人员查看现场而与看守所干警提前“踩点”的情节,从高速路收费站,调取了死刑犯家属开车接送看守所人员进出收费站的监控视频资料。这些铁证的及时获取,为突破整个案件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最终将嫌疑人送上被告席、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新平同志不仅抓好自身办案,还注重抓好对下指导。不少基层院办案遇到阻力,一时打不开局面、向市院反渎局告急求援时,他总是在第一时间下一线传帮教带,将自己积累的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毫不保留地传授给大家。办起案子,他就像一颗钉子扎进基层,坚持人不离点,心不走神,拿不下案子绝不收兵,沉下身子为办案出谋划策、排除障碍。正是他的这种身教重于言教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盯着落实的劲头,为大家做出了表率,感染和带动着身边的同志。
四、严于律己,铁面无私,用真情奉献检察事业
李新平同志常说:“身处办案一线,就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常怀律己之心”。面对办案中干扰多、说情多,甚至公开为嫌疑人开脱的现象,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办案纪律。在办理一件案件时,当事人亲属想说情怕不给面子,就拿钱开道,请求他网开一面。他义正辞严地说:“这不是跟谁有意过不去、给不给面子的事,而是法不容情。请你拿回你的钱,这是我做人的原则和起码的尊严!”。李新平同志为人坦诚,作风正派,不管是省院的、市院的还是县院的同志,只要是在一起工作,他都能与同志们打成一片,在战斗中相互结下深厚的友谊。他把同志们的冷暖放在心上,谁有个头痛脑热,家里有些急事,他总是照顾周到、关怀备至,而自己却经常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他每年累计下乡、出差、在外办案的时间都在150天以上。谈到工作,他总是充满激情,浑身是劲,但一说起生活,他却愧对家人,深感内疚。老人体弱多病,打针输液,靠不上他,儿子上学很少接送,老老小小他都招呼不上。有时赶上妻子工作也忙,只好把孩子托付给楼上的邻居照料。今年5月,正在万荣县办案时,突然得到母亲病逝的噩耗,他强忍悲痛,把办案思路和重点详细交代好后,才匆匆赶回家料理老人的后事。发葬老人之后,他很快又返回到办案点,继续忙起工作。母亲的突然离去,成了他心中永远难以释怀的伤痛,他总认为自古忠孝难两全,既然把检察工作当成事业来做,就选择了奉献,就无怨无悔。在工作与个人及家庭的天平面前,他始终将工作放在第一位。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忠诚正直、爱憎分明,他乐观上进、勇于担当,他思维清晰、有勇有谋,他严谨敬业、清正廉洁,从事检察工作十九年来,从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作为一名检察官,李新平同志并没有满足眼前的成绩,而是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中,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法律尊严的信仰,继续谱写着一个人民检察官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