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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温贵梅
时间:2012-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温贵梅同志是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侦监科长兼公诉科长。1991年,她调入到检察院工作,20多年来,以“零”为起点,从书记员到助检员,再到检察员,从法纪科、反贪局一般干警到监所检察科科长,再到侦监科科长、检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后兼公诉科科长,一步一个脚印,无论身在哪个岗位,都热衷于检察事业,干一行爱一行,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一、勤于学习,练就扎实的法律实务功底

  岚县检察院现有33名干警,其中,温贵梅是唯一一名女性党组成员,也是唯一身兼数职科长职务之人。这两个“唯一”,并不是因为她比别人幸运,而是因为她比别人付出的更多。这跟她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块“法宝”有很大关系。她常说:“学习是工作的加油站,一日不学习,就好象机械没有油一样,失去了推动力。”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不断对自己“加压”,时时对自己“充电”,特别注重对法律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勤学多练,时时处处以“领头雁”角色严格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带领全科同志紧紧围绕党组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岚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工作连续六年在全市基层院的年终考核评比中都名列前茅,立案监督单项工作年年处于领先。

  二、秉公办案,努力追求法律、政治、社会效果最大化

  (一)她是一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检察官

  侦查监督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她始终把案件质量当成案件的生命,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在权与法的交锋、情与法的较量中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每一件案件都精雕细琢,每一件案件的审查均做到严格细致,一丝不苟,认真吃透案情,着力深挖,不放过案件中出现的任何疑点,注重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出庭支持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又一项重要职责,是对公诉人理论政策水平、法律业务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的综合检验,几年来,她始终牢记从检时的誓言,始终以不经雕饰,不事渲染的个人风格,以自己勤奋务实、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努力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人生追求,在学习中不断充实自己的文化底蕴,在踏实勤奋中不断完善个人品质,在严格执法中不断增强人生理念。她办理的几百件各类刑事案件,无一例错案,用智慧与忠诚,无私与善良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用自己的职责与犯罪斗争,捍卫人民利益,履行着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

  2010年,她主办了一起在当地震动很大的涉案人员达20多人的团伙抢劫忻黑线大货车司乘人员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作案次数多,社会危害性大,是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承办这样一起案件,难度可想而知。当领导安排她办理这起案件时,她没有害怕和退缩,而是暗暗给自己鼓劲:一定要把此案办好,把犯罪份子绳之以法,还被害人一个公道。审查该案期间她才发现,由于有的嫌疑人陆续抓回,有的一直在逃,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支离破碎,许多关键性证据只是孤证,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指控犯罪,但她毫不畏惧,全身心地投入到办案中,两次提出补侦意见,从法庭审判的角度撰写补充侦查提纲,积极引导公安取证。为了有效指控犯罪,她和助手们加班加点,在有效的诉讼时间内,阅读了大量的卷宗和证据材料,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撰写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为出庭公诉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全部证实犯罪事实的就有14起,其中追诉3起犯罪,庭审时,面对坐满听众席的数百群众,顶着多名辩护律师咄咄逼人的目光和11名被告人的无理狡辩,她沉着冷静,举证有条不紊,答辩入情入理,和助手配合默契,边出示证据,边以事实和法律对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观点一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岚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温贵梅的公诉意见,于2010年11月25日分别判处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实刑,追缴作案工具白色微型面包车一辆,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曾经有人通过各种关系、各种渠道,千方百计找她求情,请她在办案中网开一面。对此,她总是婉言谢绝,秉公办案,不为利所惑,不为诱所动。十年来,她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奉献给了她所热爱的检察事业。

  (二)她是一位爱民如子人民贴心的检察官

  她是疾恶如仇、秉公执法的检察官,她又是新时期富有爱心的执法者。多年的办案实践使她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依法 揭露、控诉、打击犯罪,更应该通过公诉活动教育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悔过自新。今年初,由于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青年的头部摔成重伤,为了给他解决医药费用继续治疗,缺乏法律常识的父母带他住进肇事者家中,后肇事者一家举家离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青年及其父母后,温贵梅在审阅了案卷材料之后,考虑到该青年及其家庭本属于交通事故的受害方,且该青年至今头部重伤,需要其父母照料,如果只是单纯地将其批捕,恐怕不会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于是多次去调查了解情况,希望能够劝说该受害方退出肇事者家中,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对两年前造成该青年头部重伤的交通案件进行立案。然而该青年的双亲总是在同意退出肇事者家中之后出尔反尔。这事用她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对于检察事业,除了一开始的热情外,还需要极大的耐心及对人民群众无限的爱心。最后一次去青年家中,温贵梅在没有喝一口水的情况下,再次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该青年的父母先退出肇事者家中,然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告知其检察院已经监督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案进行立案,检察院对肇事者已经批准逮捕,法律一定会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该青年的父母经说服后,当时同意了我们的建议,然而事后再一次反悔。岚县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对该青年及其母亲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作出了无逮捕必要不捕的决定,对其父亲以该罪作出了批捕的决定。

  在办理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总是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在检察事业中展现了另一番风采。面对失足青年,她坚持“判罪不是目的,重在挽救”的原则,讯问时少几份严厉,多几份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帮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为他们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重新鼓起了他们做人的勇气,痛改前非,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碰到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她更是春风化雨,释法说理融情,苦口婆心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进一步促成双方和解息诉。受到老百姓的交口赞誉。例如前年我院受理的76岁袁老汉因扫门前垃圾而与邻居发生争吵,后将邻居打伤的故意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因调解未果而移送审查批捕。受理案件后温贵梅同志对此案件高度关注,她一面联系袁老汉的家属帮助调解,一面还心系着他的身体状况,经过进一步的与袁老汉沟通交流,得知他的两个儿子在外地,本地只有两个女儿,可是他年岁已高并不知道女儿们的联系方式,这可给温贵梅同志出了个大难题,于是她亲自出马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经过半天的时间找到了袁老汉的两个女儿,经过她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温贵梅同志经请示检察长同意后以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该袁老汉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她还积极联系公安人员连夜将犯罪嫌疑人释放。

  三、行孝持家,进德修身,书写完美人生

  工作中温贵梅是用实际行动无私忘我地忠守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用青春书写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生活中的她更是一位行孝持家、进德修身的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好同事,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总能温暖着别人的心,让人难以忘怀。” 身为同事兼老同学,分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邸润珍对此深有体会,“平凡中见伟大,柔弱中显坚强”,正是温贵梅同志的真实写照。岚县检察院的干警们不会忘记温贵梅人前一位好检察官、好领导、好母亲、好女儿,背后付出的是怎样呕心沥血的辛劳,她的双亲都在农村,母亲患有哮喘多年,父亲年老,孩子们都在最关键的学习时期,家里家外都离不开她,白天她加班加点完成科室工作,晚上辅导孩子们功课。周末回村伺奉母亲,帮父亲下地劳作。母亲2009年病故,2011年冬父亲又患上了肺癌。卧病不起,需要人照顾,她每到星期天都要去看望伺奉父亲。同事们看到的是她每天像风一样急匆匆地在家、单位、法庭、看守所四点一线中循环奔波,她象旋转的陀螺在超负荷、超强度的工作状态中工作着,没有一刻宁静闲适,于平凡细微处诠释着大爱人生。于潜移默化中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位年轻干警。

  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部下关系上,她始终做到以服从大局引导干警、用表率作用激励干警、以团结协作凝聚干警、用真诚关怀温暖干警,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忧干警之所忧,她关心科室每一位干警的工作、生活,注重掌握每一位干警的思想状况,一有空就与干警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干警家庭有特殊困难必访、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必访、尽可能为干警排忧解难,在他的言传身教下,岚县检察院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她细心体贴关怀离退休的老同志,不但在年终上门慰问,而且在平时也尽心尽力帮助老同志。

  岚县人民检察院4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占71%,她所领导的批捕起诉两科全是年轻干警,外地干警又多,为了关心年轻干警的健康成长,她经常与科室的年轻干警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司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是横在年轻干警前的一道高门槛。她鼓励年轻干警要放下思想包袱,树立信心,轻装上阵,争取院党组的支持,在工作上给予照顾,并给她一定的复习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的鼓励和支持下,她所在的批捕、起诉科干警全都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好工作,不但要以水平服人,而且还要以制度管理人。近年来,她结合工作性质、心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已形成的制度狠抓落实,从小着手,从细要求,使科室干警更容易地接受,更加自觉地遵守,从“要我做到”为“我要做到”。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情理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激发了检察队伍的活力,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梅花香自苦寒来”,从检二十年来,温贵梅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新时期检察官“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崇高追求”。

  历年来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3年、2001、2010年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吕梁地委行署授予“打团扫恶斗争嘉奖”;2002年获得地级优秀侦查员荣誉证书;2009年被评为县委、政府先进工作者,2009年办理的“温文飞放火案”被省院侦查监督处评为优秀审查逮捕案件;2010年、2011年被评为吕梁市卷烟打假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她所在的侦查科2009年度被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基层政法单位,被市院评为侦监工作先进集体,立案监督先进集体。2011年侦查监督工作在全市考核排名中位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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