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原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山西原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事反贪工作27年,现任原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2009年以来,他指挥和参办了贪污贿赂案件27件38人,特别是查办了原平市某建材公司原经理巩某受贿50万元、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张某受贿20万元、忻州市忻府区某村支部书记武某受贿25万元、原平市某村委主任王某受贿100万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曹某受贿45万元,长梁沟某村张某等共同贪污150万元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从检多年来,先后荣获忻州市“十大优秀政法干警”、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10年忻州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个人一等功”一次,2012年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个人一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