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莉燕,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事公诉工作11年,现任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二级检察官。
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以来,先后成功办理了震惊全国铁路的洪亚东破坏交通工具案、李进全故意伤害案、赵志祥等人团伙列车抢劫案、张国华等团伙盗窃大秦线运输煤炭案、王正明受贿案、高玉明受贿案等重特大疑难案件。2008年审理的贾新军受贿案作为观摩庭受到山西省检察院及各市院同行好评,并被评为“优秀出庭案件”。曾荣获“首都五好检察干警”、“北京市优秀检察干警”、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建院五周年“十大岗位先进”等多项荣誉称号。2009年2月,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在山西省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被授予“二○○八年度省级优秀公诉人”,2010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称号。其所在的公诉科2008年被山西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先后两次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科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