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四级高级检察官,中共党员,年仅四十岁的赵彦,已在检察战线拼打了18个年头,从事反贪工作也已整整十年。2002年至今,他先后主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21件,其中有1件厅级干部贪污贿赂要案,7件县处级干部贪污贿赂要案,8件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其中有2件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以上。18年来,他侦办的贪污贿赂大要案,件件令人难忘,而他所获得的荣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山西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也同样令人瞩目。不论是任反贪局处长、副局长,还是现在的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他都是那样无畏无悔,用一腔忠诚的热血,把自己铸造成一柄反腐的利剑,令滥用权力者罢手,贪污贿赂者胆寒。
用赵彦的话说——
要想啃下硬骨头,就要埋头钻业务
自从走上检察战线,赵彦就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学习。他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又刻苦钻研业,下定决心要成为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法律自考学习,硬是把十几门专业课程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全部“啃下来”。1998年,他又通过竞争激烈的全国联考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脱产学习,并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工作十几年,赵彦一直默默战斗在办案第一线,坚持每办一案必写心得、写总结,不断提高侦查能力和办案水平。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厚的回报,如今他已成为全院公认的法律通、侦查“尖兵”、贪官“克星”。每当有突破不了的案件,遇到啃不动的硬骨头,领导总是让他攻坚克难。他常说:“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要把案子办成精品,就得下深功夫、细功夫、苦功夫。办案一定要办成铁案, 1%的错案对于当事人就是100%的冤枉,但是如果轻易放过一个罪人,就会成为人民的罪人。”他牢固树立公正办案、文明办案、以法为据、以证为本的现代执法观念,始终追求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精品案。
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单某某(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是2007年阳泉市检察院查办的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单某某到案后,关键是行贿人一直拒不交待,案件进展受阻。赵彦临危受命,肩负起审讯行贿犯罪嫌疑人的重任。他辗转三个看守所与行贿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努力,终于使其如实交待了重大行贿犯罪事实。2008年5月,院领导又安排他带领郊区院的同志秘密初查阳泉荫营煤矿销售科原科长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潘某某为人谨慎,曾放言司法机关要想抓他没门。针对潘某某的特点,他和郊区院的同志把初查的重点放在获取确凿证据上,一方面通过跟踪守侯掌握潘某某及其家人的活动情况,另一方面历时两个月从大量的银行凭证中捕捉到了潘某某及其家人留下的一丝疏漏,掌握了以书证为主的确凿证据。在立案抓捕阶段,他负责制订了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将所有涉案人员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全部顺利抓捕到案。由于行动周密,搜查获取了大量重要证据,一举将几百万元的举报线索扩展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余万元的特大案。
2010年年初,赵彦同志在院领导支持下带领两名同志对阳煤集团运输处原处长张某某(正处级)涉嫌受贿线索进行秘密初查。在初查过程中,太原一银行工作人员将检察机关初查信息透露给了初查对象张某某。张某某一面抓紧串供毁证、转移财产;一面积极托人找办案人员说情。针对这种情况,赵彦同志和其他办案人员采用“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办法,加快初查进程,抓紧收集以书证为主的确凿证据。在获取确凿证据后,于3月底以受贿20万元对张某某立案侦查。立案后,赵彦同志和其他办案人员通过察微析疑、不懈追踪,经过与涉案人员的斗智斗勇,在犯罪嫌疑人已经知情并串供毁证、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将案件扩展为涉案金额超4000万元的大案。
无论是办理什么性质的案件,赵彦始终用这样的信条要求自己,那就是——
“常怀爱民之心,长思职责所在”
他始终牢记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带着对群众深厚感情执法办案,把群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努力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致石君义死亡交通肇事一案是几年前在阳泉市较有影响的一起疑难案件。2000年11月份,平定人石君义在东关加油站附近路段发动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摩托车倒在路北加油站西侧的一个路口,石君义则倒在路南距摩托车倒地处140余米停着的一辆东风货车下。平定交警大队认定:死者石君义在发动摩托车时,被摩托车拖带撞在东风货车左后轮上死亡,死者负全部责任。死者家属认为:摩托车不可能无人驾驶行走140余米。死者家属与交警部门对事故真相及责任认定存在严重分歧。为此,死者父亲拒绝处理尸体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天天上访告状。市委领导对此案很重视,责成检察院调查。市检察院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以赵彦为组长的专案组进行调查。为了尽快查清事故真相,赵彦和专案组成员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反复查看现场,走访了大量群众,调取了许多物证、书证,咨询了许多法医及技术人员。为了打消死者家属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他们最大限度对死者家属开放调查过程;为了找到一个证人,他们放弃元旦休息,在寒冷的冬夜里一直等到天亮;为了让死者家属过个好年,赵彦自己掏钱买上白面和色拉油送到家里。死者父亲逢人便说:“赵检察官办孩儿(石君义)的案,我们放心”。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专案组终于查清了事故真相。市交警支队根据市检察院的建议很快责成平定交警大队纠正了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起上访疑难案件终于平息下来。事后,有人问赵彦:“为一个穷老汉,你这么辛苦还自己贴上钱,不值得。和交警队搞好关系,以后有点事还用得上。”赵彦说:“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我更知道要对得起领导和老百姓对我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赵彦深知办案中各种诱惑的利害。他时刻告诫自己,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就得——
权势、人情、金钱,都要顶得住
他以对党和人民的高度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深深热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用“反贪就要戒贪”、“宁为公贫不为私富”告诫自己、家人和同事,不为利所诱,不为权所动,不为情所扰,公正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一次又一次闯过人情关、权势关和金钱关。
2008年初,他主办了山西省省国土资源厅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分局原局长杨某某(副处级)、办公室主任张某某等人贪污、受贿窝案。他从一张收据入手,仅用两天时间初查就对杨某某、张某某、杨某某等三人分别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查案过程中,各种关系都来找他说情。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亲戚找到他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说:“看在咱们多年朋友的面子上,你抬抬手放他一马,这点钱,你请伙计们吃顿饭”。赵彦说:“钱,我不能收。不是我不给你面子,这是我的原则和底线。”朋友再三恳求无用,最后离开时很不高兴地说:“现在都什么社会了,你的脑袋还不开窍”。类似的场面,他还有许多经历。每当说起这些,他总是坚定地说:“法律是把双刃剑,不按法律办事既害别人,也害自己!”
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从检18年来,赵彦把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办案工作,奉献给了检察事业。他坚持不管组织安排自己干什么,都要干好,干出成绩,无论在什么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2011年6月,他调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面对新部门和新任务,赵彦迅速确立了“团结、实干、创新”的工作思路,并在认真研究、仔细分析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发案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体现主动性、把握规律性、发挥创造性为内在要求的八项转型发展的工作措施。在阳泉检察机关两级党组的支持下,赵彦按照这一思路团结带领全市反渎干警,千方百计寻找案件线索,全力以赴查办案件,很短的时间内就扭转了反渎工作的被动局面。当年9月份,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在阳泉召开,阳泉市检察机关抓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经验和效果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当年底,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各项主要考核指标全面上升,案件质量有了较大提升,在当年的全省检察业务考评中,阳泉反渎工作也一跃升为全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