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男,汉族,1972年2月生,山西盂县人,中共党员,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事反贪、反渎工作10年,现任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自2002年从事反贪工作以来,先后主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21件,其中有1件厅级干部贪污贿赂要案,7件县处级干部贪污贿赂要案,8件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其中有2件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阳泉荫营煤矿某科长潘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余万元案和阳煤集团某处长张某某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000余万元案),全部有罪判决。2011年7月,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以来,迅速扭转了被动局面,使阳泉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由2010年全省排名第九跃升为全省第三。